近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获悉,2025年12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继续保持上涨态势,涨幅稳定扩大至1.6%。其中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1.8%,食品价格上涨3.1%,能源价格下降3.2%。环比受季节性影响上涨0.5%。
12月份,黑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由高向低排序,黑龙江省排在第4位。在东北三省中黑龙江省位居首位,高于辽宁省0.6个百分点,高于吉林省0.1个百分点。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以涨为主。12月份,在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中,同比呈现“七涨一降”态势。上涨的大类中,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受金饰品价格上涨影响涨幅居首,上涨18.9%;衣着类、医疗保健类、食品烟酒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教育文化娱乐类和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2.6%、2.4%、2.4%、2.1%、0.6%和0.1%。下降的为交通通信类价格,受汽油和小汽车价格下降影响降幅相对较大,下降2.5%。

2025年12月黑龙江我省八大类价格同比、环比涨跌幅情况表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涨多降少。在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项目价格中,环比呈现“五涨二降一平”态势。其中,受贵金属饰品价格上涨影响,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环比上涨4%,受菜、果价格季节性上涨影响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1.2%,是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他上涨的分别为交通通信类、教育文化娱乐类和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0.9%、0.4%和0.2%;衣着类和医疗保健类价格环比下降,分别下降1.1%和0.1%;居住类价格与上月持平。
(图片由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提供)
记者:杜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