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印发《广西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该《方案》明确了养老服务补贴的申领对象、申请流程、使用范围等内容,解答了“谁可享”“如何申”“怎么用”等问题。
谁能享受?
年满60周岁且符合规定的等级
《方案》明确,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由政府出资,以自然月为单位发放电子消费券(非现金形式),专门用于抵扣补贴对象的养老服务消费支出。
在申领人群范围方面,明确居住在广西辖区内(含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年满60周岁,且经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包括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可申请该项补贴。
《方案》同时明确,生活自理及轻度失能的老年人,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重复享受此补贴。
如何办理?
实现全线上办理申领
目前,补贴申领已实现全线上便捷办理。补贴对象或代办人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民政通”App,或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民政通”进入申请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尚未完成能力评估的老年人,需先通过平台申请老年人能力评估,待评估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后,方可申领补贴;每位代办人每日最多可为4名老年人代办领取手续。
若补贴对象因身体状况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或已去世,本人或代办人[包括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需及时通过“民政通”平台(含App及小程序)办理补贴资格终止手续,也可联系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实办理。资格终止后,电子消费券从次月起停发。
评估是否收费?
老年人能力评估会产生费用
关于失能状态评估认定,《方案》明确了自评与专业评估相结合的流程。老年人或代办人可先通过“民政通”平台的“能力等级自评”模块完成自评,若自评结果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可进一步申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评估认定。
评估方式可灵活选择。申请人及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平台的评估机构列表,自主选择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预约现场评估或上门评估服务。
在评估费用方面,被评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且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券抵扣,最高抵扣100元,不足100元按实际费用结算,超出100元的部分由评估机构承担;若评估结果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补贴可购哪些服务?
覆盖四大类型养老服务
《方案》同时明确,在2026年1月至12月的项目实施期内,老年人只需完成一次评估,若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即可享受补贴,且每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最多可享受一次免费评估。若对评估结果不认可,可向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重新评估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开展重新评估。
补贴消费券可用于购买四大类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每个自然月可选择其中一类享受服务。具体包括:养老机构长期养老服务(入住满30天及以上);养老机构短期服务(又称“喘息服务”,入住不足30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康复护理等,具体以“民政通”平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日间托养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具体以平台项目清单为准)。
相关解读
1.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户籍所在地为广西但长期居住在其他省(区、市),或户籍所在地为其他省(区、市)但长期居住在广西,能申请吗?
答:该项补贴不限户籍,以居住地作为发放条件。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户籍为广西但长期住在其他省(区、市)的,向长期居住省份所在地提出申请,享受所在省份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户籍为其他省(区、市)但长期居住在广西的,享受广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
2.补贴对老年人的支付方式有要求吗?
答:没有要求。老年人可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进行线上支付,也可使用现金支付。
3.消费券用不完能攒着吗?或者能取现吗?
答:不能。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不能累积到下个月,不能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支付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内的养老服务费用。
4.如何查询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服务商?
答:在“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中可以查询到所有已签约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请选择这些名单内机构消费,才能正常使用消费券。
温馨提醒
01
申领步骤
具体流程为:用户登录“民政通”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即可提交申领。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电子消费券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申请人“民政通”账户(若不足5个工作日则从次月起发放);后续每个自然月,系统将自动生成当月消费券,用户登录账户点击领取即可。
02
使用方法
用户领取电子消费券后在“民政通”(含小程序、App)上申请服务(选择服务类别及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接受申请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后,可用消费券抵扣部分服务费用(注:当月消费券未使用前可以变更服务项目)。
转自丨南宁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彭媛媛
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