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咨询单位:财政部国库司
问题:我单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向财政部门申报预算,与财政部门没有经费缴拨关系。实际工作中使用本单位经营收入采购计算机、复印机,购买复印纸、印刷服务等采购项目,是否直接适用或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以及若干采购方式的规定?
答复:如您反映的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纳入主管单位的部门预算,即属于财政性资金,其采购活动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预咨询单位:财政部国库司
问题:登记为二类事业单位但未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科研机构(即非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助资金或者通过竞争方式获取的财政专项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是否应当纳入政府采购审批和监管范围?
答复:事业单位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集采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采购。
来源:财政部免责声明: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来自公开网络,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如果出处有误或侵犯到原作者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
下一篇:把“国补”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