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非法营运治理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出租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即日起,献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四十天的出租客运领域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网约车经营许可的,一律不准从事相关出租客运经营。禁止在非巡游出租车上乱挂出租、空车等字样有关标识,否则一律按规定严厉处罚。
二、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对欺行霸市、聚众滋事、故意闯卡或者以暴力、恐吓等方式阻挠、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载客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同时积极检举、揭发非法运营经营者,及时提供有关非法运营线索和有效证据,我单位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严惩,并为举报者保密。
献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6年1月22日
来源:献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