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蠡湖股份(300694)01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你好!公司与海丝、风泉资本,共同设立的泉州鲤路新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从设立到现在已有整整一年多了,尚未见到任何成果,1、请问贵司,是否有目标项目在考察选择中,或是自身投资效率太低不上心,造成无任何成果呢?2、合伙协议是投委会由5名变为4名,贵司只占1名,没有主导权,为何这么设计?海丝也是泉州国资公司,是否有意由国资委来主导投资项目以简化投资决策流程?
蠡湖股份回复:投资者您好!公司参与设立的合伙企业为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对外投资遵循其投资策略与项目储备节奏,上述调整符合基金市场化运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相关投资事项在推进中,关于投资方面的信息,请以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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