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1月28日讯(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郭海南) 近日,有不少消费者反馈在购物结账时,未注册会员,店员会告知“扫码注册会员立减5元”,但扫码后并非注册正规电子会员,而是添加了经营者个人微信;对于会员消费者,店员又告知可通过扫码关注店铺公众号或加入经营者微信群,查询会员积分兑换优惠券信息;更有甚者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以注册会员为消费结账的条件,强行要求注册会员。购物结束后,消费者还会频繁收到促销信息、广告推送,甚至被拉进多个微信群。此类“形式上自愿、实质上强制”的扫码行为,不仅影响消费体验,更潜藏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1月27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发布消费提示指出,经营者以“会员注册”“积分查询”为噱头,实际却以添加微信、关注公众号为目的,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扫码后的真实用途,属于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扫码添加微信或关注公众号的过程中,消费者的微信账号、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可能被经营者过度收集、存储甚至滥用,存在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
私域交易由于缺乏平台监管,暗藏诸多风险。许多不法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产品引导消费,诱导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或银行转账完成付款,缺乏完整的交易留痕且商品质量无法保障。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有可能“失联”或将消费者拉黑,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蒙受经济损失。
市消委会认为,会员注册、积分查询属于消费服务的基础内容,经营者完全可通过线下登记、店铺自有会员系统等方式完成,无需以添加微信好友、关注公众号为前提。此类社交账号添加行为,本质上是经营者的私域引流手段,不应被捆绑到消费服务流程中。
呼吁相关行业经营者树立合规经营意识,提供“扫码服务+人工服务”并行的选择,不得将扫码关注、添加好友作为消费的必备条件;收集个人信息需明示并获消费者同意,服务结束后及时清理非必要数据。
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需审慎扫码,主动确认用途,若经营者以“不扫码无法结账”“不扫码不能查积分”等理由强迫消费者扫码添加微信或关注公众号,消费者有权拒绝。
页面的信息授权提示,避免过度授权个人隐私信息。若发现经营者存在违规收集信息的行为,可及时终止操作并反馈。遇到虚假宣传、信息骚扰、售后无门等问题时,消费者应及时留存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经营者宣传截图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编辑: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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