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 语
在日常消费中,索要一张发票,本应是像“付款”一样自然的流程。但现实中,我们却常常遭遇各种奇葩理由:

“哥,今天系统坏了,开不了票。”
“姐,你这单金额太小了,达不到开票标准。”
“这个是赠品/特价品,没法开发票。”
甚至还有商家抛出“诱饵”:“不开发票,我直接给你打8折!”
今天,我们就来撕开这些商家拒开发票的“遮羞布”。遇到这些情况,你的每一次沉默,都是在纵容商家偷逃税款,也是在放弃自己售后维权的“尚方宝剑”。

商家为了拒开发票,可谓是“绞尽脑汁”。针对几种常见的“拒开套路”,我们来逐一击破!
套路1
不开发票有优惠

真相
坚定说不!
消费者消费后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套路2
开票有金额标准

真相
勇敢说不!
消费金额无论多少,商家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套路3
特惠商品不开票

真相
坚定说不!
商家不得以任何促销方式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套路4
发票明细被更改

真相
勇敢说不!
商家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套路5
额度用完开不了票

真相
勇敢说不!
遇到发票额度不够,商家应向消费者说明原因,并第一时间办理发票额度调整,与顾客约定事后补开,而不是当场拒绝。

1. 维护自身权益:发票是消费凭证,是退换货、保修、维权的重要依据。
2. 参与社会治理:每一张发票都关乎国家税收,打击偷税漏税是公民责任。
3. 推动商业规范:消费者的坚持能倒逼商家规范经营。
发票虽小,意义重大。
它不仅是报销凭证,更是我们作为消费者的话语权,是社会公平纳税的基石。下次遇到商家拒开“套路”,请坚定说不!
温馨提示:遭遇发票拒开,可以立刻拨打 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德税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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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陇川税务
编辑丨杨紫云
政策审核丨鲁员艳
审核丨王江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