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汾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机动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全覆盖、无死角
全市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周边等区域。
二、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行为
1. 违法停车:严禁未在停车位内停放、逆向停放、占用消防通道或盲道停放、在公交站点及交叉路口停放。要求所有车辆必须“顺向、入位、整齐”停放。
2. 无牌无证上路:严查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未按规定放置)、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 报废车上路:全面清理已达到报废标准、车身破损、轮胎干瘪、长期占用公共空间停放且无人维护的车辆,经多次通知或无法联系到车主。
三、主要整治措施
1. 严格执法,全面查处:采取“路面警力巡逻+电子监控抓拍”相结合模式,对上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罚。
2. 强制清理,限期拖移:对于违法停放、无牌无证或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经多次通知或无法联系到车主,将依法强制拖移至涉案停车场,并进行集中处置。
3. 源头管控,落实责任:请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自觉履行法定责任。新购车辆请及时办理注册登记,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请主动办理注销手续,切勿驾驶隐患车辆上路。
4. 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将联合城管、治安、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力量,开展常态化联合巡查与集中清理行动。
四、法律责任与后果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记分、扣留或拖移车辆直至强制报废等处罚。对拒不配合、妨碍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停车,及时处置相关车辆,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城市环境。
特此通告
汾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