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上午,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关于湖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获到会代表表决通过。
会上,部分代表对报告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现将根据代表意见修改后的报告公布如下。
关于湖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湖南省财政厅厅长 吴小月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面对深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省人民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监督指导下,抢抓国家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机遇,聚焦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全省财政运行承压前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预算收支情况
财政预算由四本预算组成:
第一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3507.6亿元,增长1.7%,剔除加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等特殊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2.5%;中央补助4942.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533.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5亿元,调入资金862亿元,上年结转732.5亿元,收入合计11776.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1.1亿元,上解中央63.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248.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5.5亿元,调出资金79.8亿元,结转下年697.8亿元,支出合计11776.4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完成399.8亿元,为预算的102.5%;中央补助4942.3亿元,市县上解275.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533.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亿元,调入资金36.7亿元,上年结转181.7亿元,收入合计7436.8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3.5亿元,上解中央63.9亿元,补助市县4211.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440.3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1007.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亿元,调出资金55亿元,结转下年180.4亿元,支出合计7436.8亿元。

收入项目具体情况:全省地方税收2037.5亿元,下降4.9%。分行业看,专用设备制造、电子设备制造、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关联税收分别增长33.1%、7.2%、2.7%,零售业税收受提振消费政策激励增长8.1%,但房地产及其关联行业税收下降8.5%。分税种看,增值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占地方税收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非税收入1470.1亿元,非税占比41.9%。
支出项目具体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1.1亿元,下降0.1%,主要是上年中央增发国债等一次性支出较多,剔除该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9%。其中,民生支出6854.9亿元,占比72%。分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0.5亿元,增长6.2%;教育支出1662.3亿元,增长3.8%;农林水支出1076.5亿元,增长6.6%(同口径);卫生健康支出869.8亿元,增长4.9%;科学技术支出353亿元,增长12.1%。
第二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1793.1亿元,中央补助452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033.5亿元,调入资金79.8亿元,上年结转695.4亿元,收入合计6053.8亿元;支出3431.2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650.8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20亿元,结转下年651.8亿元,支出合计6053.8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收入58.9亿元,中央补助452亿元,市县上解2.5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033.5亿元,调入资金55亿元,上年结转78亿元,收入合计3679.9亿元;支出135.6亿元,补助市县417.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42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券3011.3亿元,结转下年73.9亿元,支出合计3679.9亿元。
第三本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收入380.2亿元,中央补助1亿元,上年结转8.5亿元,收入合计389.7亿元;支出52.6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20.5亿元,结转下年16.6亿元,支出合计389.7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收入38.4亿元,中央补助1亿元,收入合计39.4亿元;支出15.7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2.7亿元,补助市县1亿元,支出合计39.4亿元。
第四本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4200.3亿元,支出384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869亿元。省级收入1957.8亿元,支出1942.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02.8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37.9亿元,支出1686.7亿元,滚存结余1757.7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8.6亿元,支出276.5亿元,滚存结余105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2.7亿元,支出759.1亿元,滚存结余105.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82亿元,支出479.9亿元,滚存结余1279.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69.6亿元,支出537.7亿元,滚存结余469.4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2.8亿元,支出51.3亿元,滚存结余87.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6亿元,支出49.1亿元,滚存结余113.7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入0.7亿元,支出0.3亿元,滚存结余1.6亿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支大于收,主要是由于当期退休人数增长较快,基金支出阶段性增速高于常态化下的收入增速。失业保险基金当期支大于收,主要是基金收入受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5年底影响。
以上四本预算合计,剔除重复计算因素,2025年全省总收入2.03万亿元,收支平衡。
(二)重点报告事项
按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规定,就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事项报告如下。
1.中央支持情况
2025年,中央下达我省转移支付5395.3亿元。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4942.3亿元,增长3.7%,其中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1991.5亿元,增长7.4%。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452亿元,增长21.4%,主要是“两重”“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增长24.8%。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同时,中央安排我省新增债券18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58亿元,专项债券1465亿元。
2.对市县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4629.4亿元。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4211.3亿元,增长3.8%。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8.2%,基于基数的分配比重由77.3%降至27.7%,财力支持与市县财政运行的匹配度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417.1亿元,增长32%,有力支持了市县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1亿元,与上年持平。
3.法定债务情况
截至2025年底,全省法定债务余额24289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限额25916.3亿元以内。其中,当年发行新增债券1821.2亿元(含外贷19.5亿元)、再融资债券2745.8亿元,共依法举债4567亿元,平均期限14.2年,平均利率1.9%;当年偿还法定债务本金1524.9亿元。
4.省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省级“三公”经费,全年支出4.2亿元,较预算节约0.6亿元。
5.省级重大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预算内基建资金244.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220.4亿元,省级预算安排24.3亿元,重点用于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发展,以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三)人大预算决议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情况
2025年,我们严格执行省人大决议,坚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落实落地。
1.用好用活积极财政政策。激发消费潜能。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安排财政补贴181亿元,带动销售金额超900亿元、设备购置增长近20%。扩大有效投资。争取中央“两重”资金272.3亿元,支持315个项目落地实施。入选全国首批“自审自发”试点,安排专项债券850亿元,支持建设项目超900个。安排各类专项资金335亿元,推动长沙机场、虞公港、长赣铁路等重点工程加快建设。支持实体经济。金芙蓉基金矩阵加快形成,设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4支母基金,批复组建数字产业、马栏山文化科技等子基金22支,已投资项目389个。完成年度企业账款清欠任务。加强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助力小微和“三农”企业新增融资超500亿元。
2.持续支持打造“三个高地”。先进制造业高地。安排财政奖补资金18.7亿元,落实“智赋万企”、绿色智能计算、智能计量衡器等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安排10.5亿元,支持“十大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关键产品“揭榜挂帅”和“五首”产品奖励。科技创新高地。安排42.1亿元,推进“1+2”国家实验室体系、“4+4科创工程”、湘江科学城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建立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向9000余家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超270亿元。兑现企业研发后奖补资金6.9亿元,带动研发投入增加83.4亿元。改革开放高地。安排5.7亿元,推动中欧班列、怀化国际陆港等物流通道提质扩量。安排6.8亿元,助力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等平台建设,支持办好中非经贸博览会等系列对外开放活动。
3.助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粮食稳产增收。安排106.8亿元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386万亩,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等补贴87.9亿元,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6亿元,构筑粮食安全“防护网”。乡村振兴发展。安排85.6亿元,用于“五千工程”建设,发展现代农业产业,改善“村内户外”小型公益设施,打造“和美湘村”。安排2.9亿元,引导农村电商发展和物流体系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安排181.9亿元,支持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金塘冲、大兴寨水库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安排33.1亿元,新增保障性住房2.6万套,改造城乡危旧房2万户,提质城镇老旧小区1700个。安排95亿元,推动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改造。
4.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安排47.2亿元,支持“夏季攻势”项目实施,发放老旧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等补贴,推动实施秸秆焚烧管控,健全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生态保护修复。安排14.7亿元,支持溶洞污染排查整治、清水塘污染治理、资江流域水环境改善、锡矿山砷碱渣处置、雪峰山片区矿山修复等突出问题整改。绿色转型发展。安排10.6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安排6000万元,推动发展竹林下经济。
5.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网。就业创业。安排32.1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见习和技能提升。安排11亿元,打好财政补助、创投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组合拳”,吸引大学生来湘留湘创业就业。教育发展。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安排98.7亿元,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安排6.5亿元,为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配置电脑30万台、建设物化生考室2710个,保障54.5万人次中小学生到韶山开展红色研学。安排8.7亿元,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惠及61万幼儿。医疗卫生。安排城乡居民医保补助313亿元。安排7.9亿元,支持打造“三医一张网”,发展100个重点医学学科,建设2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为2.4万名乡村医生发放补贴、5000名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安排2.3亿元,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老一小”。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96亿元,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安排2亿元,支持适老化改造和社区居家养老助餐服务。安排超40亿元,向153万新生儿家庭分批发放育儿补贴,新增普惠托位超4万个。安排1.8亿元,扩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灾后重建。安排58亿元,支持资兴避险搬迁、华容团洲垸迁建加快推进,平江县、湘潭县等受灾严重地区水利设施加快恢复。“两个融合”。安排27.2亿元,用于马栏山音视频实验室、数字文博大平台、省博物馆与烈士公园融合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超2000家公共文体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6.坚决守住财政安全底线。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落实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超额完成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完善“三保”清单,开设“三保”专户,针对惠农惠民补贴发放、国库库款运行等开展大数据监测预警,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聚焦银行账户、会计基础、乡镇财政管理实施专项整治,全面推进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
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省清理收回非重点非刚性资金515亿元,整合压减专项超800个,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政策超1000项,改革成效得到中央肯定,改革做法获《人民日报》和财政部推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聚焦重点领域支出政策开展评估,对12个省级专项实行3年整体绩效评价,取消整合5个专项,压减4个低效专项2.6亿元。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与预算管理联动,从源头压减省本级非必要新增资产配置需求176.6亿元。“用、售、租、融”分类施策,全省盘活“三资”收入956.4亿元。入选全国首批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建立数据资产运营交易制度。
回顾“十四五”,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实力更加壮大。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和中央补助收入总量分别达到1.67万亿元、2.37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16.3%、3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达到4.6万亿元,比上一个五年增长23.8%。政策落实更加积极。落实中央跨周期逆周期调节的战略部署,全省累计安排新增债券和各类特殊国债10171亿元,减税退税降费超7000亿元。持续加大打造“三个高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等重大战略投入,省级累计安排1109亿元,年均增长28%。保障民生更加有力。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月113元提高到176元,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由每月500元和333元提高到740元和485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每月65元提高到1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每年550元、74元提高到700元、99元。管理更加科学。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零基预算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累计盘活国有资产资源资金4244亿元。风险总体可控。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累计下达市县财力性转移支付超670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有序落实化债任务。
上述成效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得益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与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部分市县财政运行紧张,财力增长空间十分有限,统筹发展和安全难度较大;部分部门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预算执行约束不严,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部分领域违规补贴政策清理还不到位,影响了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求真务实、奋力攻坚,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从有利条件看,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中央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提高“两重”项目补助比例,优化“两新”政策结构,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我省持续打造“三个高地”,推动结构转型升级,重点产业链不断形成更大增长点,财政稳定增收基础进一步夯实。从问题挑战看,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供强需弱矛盾突出,产业发展面临动能转换阵痛,基层“三保”等刚性支出持续攀升,地方债务等领域风险隐患仍然较多。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但财政工作难度不小,必须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一)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2026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健全增收节支机制,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扩大内需,持续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着力推动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要坚定贯彻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九个必须”要求,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思路:一是提升政策调控质效。抢抓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机遇,提前精准对接,全力争资争项,多方开源挖潜,保持支出强度,稳住持续回升向好态势。二是提升财税改革质效。用好零基预算改革这一有力抓手,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三个高地”、扩大内需、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三是提升财政支出质效。坚持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反对铺张浪费劳民伤财;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反对不顾财力乱铺摊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反对脱离实际过高承诺。四是提升科学管理质效。清理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大数据常态化监测分析,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五是提升安全守底质效。重视解决基层财政困难,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用好用足一揽子化债政策,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按增长1.5%左右安排,这一目标,贯彻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考虑了积极因素和现实困难,体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求。
预计全省地方收入3560亿元,中央补助4530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22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4亿元,调入资金655.6亿元,上年结转697.8亿元,收入合计10831.4亿元;支出9300亿元,上解中央64亿元,调出资金2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1103.5亿元,结转下年343.9亿元,支出合计10831.4亿元。
省级地方收入388亿元,中央补助4530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224亿元,市县上解25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亿元,调入资金32亿元,上年结转180.4亿元,收入合计6674.4亿元;支出1400亿元,上解中央64亿元,补助市县4060.5亿元,预备费20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1066.1亿元,调出资金20亿元,一般债务还本43.8亿元,支出合计6674.4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1300亿元,中央补助85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247.3亿元,调入资金20亿元,上年结转651.8亿元,收入合计5304.1亿元;支出2040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10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492.8亿元,结转下年461.3亿元,支出合计5304.1亿元。
省级收入54亿元,中央补助85亿元,专项债券收入3247.3亿元,调入资金20亿元,市县上解3.6亿元,上年结转73.9亿元,收入合计3483.8亿元;支出60亿元,补助市县104.3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券3119.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44.4亿元,结转下年55.6亿元,支出合计3483.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收入250亿元,中央补助1亿元,上年结转16.6亿元,收入合计267.6亿元;支出60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07.6亿元,支出合计267.6亿元。
省级收入43亿元,中央补助1亿元,收入合计44亿元;支出11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2亿元,补助市县1亿元,支出合计4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4423.4亿元,支出4042.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249.9亿元。省级收入2101.8亿元,支出203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365.8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1亿元,支出1770.8亿元,滚存结余1757.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46.2亿元,支出309.9亿元,滚存结余1291.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4.7亿元,支出798.3亿元,滚存结余111.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5亿元,支出500.6亿元,滚存结余1373.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83亿元,支出550.7亿元,滚存结余501.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67.6亿元,支出56亿元,滚存结余98.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8.5亿元,支出52.5亿元,滚存结余109.7亿元;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入7.4亿元,支出3.7亿元,滚存结余5.3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预算法规定:一是上级补助收入按中央提前下达额度编制,小于上年实际执行数,年中中央还将新增下达转移支付,届时我们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二是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可提前安排必须支付的支出。2026年1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9.1亿元,其中省本级120.5亿元,市县678.6亿元。
(三)2026年支出重点
聚焦“开局八好”任务,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
1.支持扩大内需战略,畅通经济循环。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优化“两新”政策补贴范围和实施标准,完善个人消费贷款及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前期经费保障,推动各类建设资金向项目准备足、资金用得好的地方倾斜。强化财政金融协同,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和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加大民营企业债券风险补偿力度,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构建统一大市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健全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坚决遏制“内卷式”竞争。持续推进偿还拖欠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
2.支持“三个高地”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优化财政支持“人工智能+”、航空航天及北斗等产业发展政策,设立金芙蓉产业龙头基金和新兴未来产业基金,引导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湘江科学城、国家中药材种质资源库、怀柔实验室湖南基地建设,完善实验室体系。支持滚动实施“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推动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支持引育国内外高端人才。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完善五大国际贸易通道财政支持政策,推进对外开放重大平台构建、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活动开展。
3.支持区域协同融合,构建全域发展格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夯实“洞庭粮仓”,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涉农资金统筹,确保过渡期后乡村振兴常态化帮扶资金规模稳定,支持实施产业、就业和开发式帮扶。支持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逐步消除交通、住房等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完备度。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统筹各类资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支持老旧街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改造,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保护。建立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引导“一主一特”县域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力度,推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生态绿道、融城干道等长株潭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
4.支持绿色转型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助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五个标志性战役。支持开展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生态系统修复。争取山水工程、美丽河湖、国土绿化等重大项目试点落地实施。完善纵向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有序开展区域补偿、流域补偿和要素补偿。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扩大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范围。
5.支持保障改善民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加力促进就业创业。扩大社保补贴范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吸纳就业。投贷担联动支持大学生创业,助力青年驿站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支持新就业群体“爱心驿站”建设改造和运营。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与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机制,支持高校“两优”改革、扩充优质普通高中学位、提质升级县乡薄弱中小学校食堂等配套设施,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资金。调整经费保障机制,提升“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活动便利度和安全性。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支持数智化赋能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分级诊疗目标。提高医保补助标准,推动省级统筹,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适度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孤儿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体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政策,逐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向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稳健运行。引导文体旅融合发展。推进语言资源博物馆、奥体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数字文博、微短剧等新兴文化产业发展和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做好第16届全运会、第13届全国民运会、第15届省运会经费保障,引导发展赛事经济。支持办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打造“大张家界”国际旅游区。
三、扎实做好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重点工作
今年是实施“十五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将坚决落实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意见,聚焦“收、支、改、管、防”五个方面精准发力,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现代化水平。
(一)加强财源建设,在夯实财力基础上开新局。紧盯骨干财源、县域财源、新兴财源,夯实长期增收基础。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拓展财力空间。加强跨部门财源共建,完善新业态等重点领域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严禁趋利性罚没收入。深化省市县协同,完善市县财源建设激励机制。
(二)优化支出结构,在服务保障发展上开新局。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挤占挪用“三保”资金。更加注重投资于人,强化重点民生实事资金保障,探索新形势下民生保障新机制。打好积极财政政策“组合拳”,更好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等政策工具效能,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创新体制机制,在深化财税改革上开新局。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决打破支出只增不减预期,加强重点领域项目库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构建全省“一盘棋”改革格局。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优化金芙蓉基金体系,推动基金提速提效提势。建立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分配管理制度,提高市县财力与支出责任匹配程度,支持飞地园区通过横向转移支付共享收益。按照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地方税体系改革。
(四)提升治理效能,在加强科学管理上开新局。强化“四本预算”统筹,统一预算分配权,实现“收入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硬化预算刚性约束,防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对重大项目、重点专项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运用绩效评价结果。持续推进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同。
(五)守住安全底线,在防范财政风险上开新局。扎实推进一揽子化债方案,严而又严、实而又实打好化债攻坚战。构建全口径全方位全链条地方债务风险管控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融资平台实质性转型,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以铁的纪律防止债务边清边涨,对新增隐债、虚假化债问题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指导,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省财政厅预算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