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法官,中午你在单位吗?我过来缴纳执行款,银行卡被冻结了,只能带现金来交。”“你好,在的,可以的。”近日,花溪法院执行局顾法官的电话里传来被执行人陈某兴的声音,这通主动打来的电话,让一起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迎来了圆满结局。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兴、陈某明因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名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义务,保险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花溪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并申报财产;同步冻结二人名下银行账户,以司法强制力筑牢执行底线。
执行过程中,陈某兴曾提出“分期偿还”请求试图拖延。执行法官并未简单拒绝,而是耐心开展释法明理,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不仅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影响日常生活与信用,情节严重还将面临财产查封拍卖,并需额外承担执行费用及迟延履行利息。清晰的法律指引与账户冻结的实际影响相结合,让两名被执行人认识到问题严重性,最终选择主动履约。之后,陈某兴主动携带现金到院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信为立身之本,法为行事之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对法律权威的自觉敬畏,更是公民法治意识与社会担当的生动诠释。下一步,花溪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攻坚,以更精准的措施、更高效的行动保障胜诉权益,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杨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