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不少业主常常对“哪些事情该找物业、哪些事情得自己处理”感到困惑。 比如:家里电闸跳了,该不该打物业电话?楼道灯坏了,是不是物业的责任?邻居私搭乱建影响采光,物业有没有权管?其实,答案就藏在一句通俗又实用的口诀里:
“入户门以内的事,业主自己管;入户门以外的事,物业公司管!”
这句话看似简单, 却精准概括了业主与物业服务之间的责任边界。今天,我们就结合相关法规和实际案例,详细拆解这一原则,帮助大家理清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一入户门以内属于业主的“私人领地”
入户门以内的空间,包括房屋内部的所有装修、设施、设备,如门窗、墙面、地板、水龙头、开关插座、马桶水箱、室内电路等,均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根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这部分的维护、维修、更换责任完全由业主自行承担。
举个例子:
当然,业主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提供有偿服务(比如付费请物业师傅上门修水管), 但这已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基本义务,而是额外增值服务。

二入户门以外物业的“责任辖区”
一旦跨出自家入户门,进入楼道、电梯、小区道路、绿地、公共照明、消防设施等区域,就进入了共有部分或共用设施设备的范畴。这些区域的日常维护、清洁、安保、秩序管理,正是物业公司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履行的核心职责。
具体包括:
楼道、楼梯间、屋顶、外墙、承重结构等共用部位;
小区路灯、绿化、健身器材、化粪池、排水管网等共用设施;
电梯、消防系统、监控设备、配电房等共用设备。
例如:
楼道灯不亮了?物业必须及时维修;
屋顶漏水影响多户?若在保修期外且属公共部位,物业应组织维修(费用可从维修基金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主要就是用于这些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果物业长期不履职,业主可通过业委会监督、投诉甚至依法解聘。
三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才是第一责任人
很多业主误以为 “只要房子有问题就该找物业”,其实不然。在 房屋保修期内(通常为2-5年,视项目而定),诸如屋面渗漏、卫生间防水失效、墙体开裂、窗框变形等问题,责任主体是开发商,而非物业公司。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屋面、卫生间、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因此, 若新房交付后不久出现漏水,业主应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维修,而不是责怪物业“不作为”。

四违规行为物业有劝阻权,执法靠政府
对于小区内出现的违章搭建、飞线充电、占用绿地、擅自改承重墙等违法行为,物业公司虽无行政执法权,但有劝阻、制止和上报的义务。
根据规定:
物业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劝阻并书面通知整改;
若业主拒不改正,物业须向街道办、城管、住建等主管部门报告;
最终处理需由政府执法部门介入,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例如,某业主在阳台外搭建阳光房,影响整栋楼安全,物业不能强行拆除,但必须留存证据、上报城管。若物业对此视而不见,可能构成失职。
此外,如发生家中被盗,是否能追责物业? 关键看物业是否尽到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如门岗值守、巡逻记录、监控正常运行)。若有明显疏漏,物业可能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公共事业问题找专业单位,别找物业
水、电、燃气、暖气、宽带、有线电视等,属于社会公共服务,由各自的专业公司负责。即使这些管线经过小区公共区域,其维护责任仍归属运营企业。
自来水表后(入户端)的问题归业主,表前归供水公司;
电表箱之后线路归业主,之前归供电公司;
物业可协助联系,但无技术能力和法律义务直接处理。
六厘清边界共建和谐家园
“入户门内外”的责任划分,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基础。
业主应主动维护自家财产,不把私事推给物业;物业也应恪尽职守,管好公共区域,不推诿塞责。
只有双方各司其职、相互理解、依法依约行事,才能真正实现“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