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海丰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费维权知识,提升群众维权意识与能力,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县委常委陈健雄参加活动。

活动主会场设在县市民广场,陈健雄现场宣布海丰县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启动,并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代表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颁发牌匾。
2025年海丰消费维权工作亮眼成效。全年共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00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210万元;持续推进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累计创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67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206家;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立案查处案件399宗,罚没款近30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宗,有力震慑了市场违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在县市民广场和城东镇迎景综合市场分会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监管支局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现场讲解、发放金融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围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警惕非法贷款中介、理性消费与征信维护、存款保险、反洗钱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理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宣传活动开展,有效搭建了各单位的联动服务平台,打通了消费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了群众依法维权、理性消费的意识,也为共建文明社会、营造安全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融媒记者:陈瑞政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