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北京讯
一场巨头之战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酝酿。原告既非可与之匹敌的汽车巨头,也非拥有多年行业经验的老牌制造商,而是一家位于山东、仅有20名员工、主要生产低速电动汽车的小工厂。

被告是市值近万亿元人民币的小米集团及其子公司小米汽车,后者已在研发领域投入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这家名为山东延鲁新能源汽车实业有限公司的公司已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宣告小米汽车持有的三项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这些专利涉及小米SU7和YU7车型最具特色的前大灯、前保险杠和后保险杠。
一方是电动汽车行业冉冉升起的新星,研发投入高达数千亿元人民币;另一方则是一家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制造商。这场专利纠纷,一场小公司挑战大公司的较量,将于3月26日上午开庭审理。

现场报道:一家仅有20名员工的小公司,正在挑战一家拥有数十亿美元资产的巨头。我们先来看看这场纠纷的双方。
被告:小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小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是小米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研发团队超过5000人。自上市以来,SU7的销量持续增长:预计2025年出货量超过41万辆,2026年出货量超过55万辆。该公司已申请超过1000项专利,本案涉及的三项专利均于2023年申请并获得授权,且均与SU7和YU7的标志性外观设计直接相关。

原告:山东燕路新能源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塘县,注册资本1000万元,员工仅20人。其主要产品为“云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俗称“老年人专用车”。该公司资本结构简单,由娄彪全资拥有,且仅经营这一业务。

从产品定位、研发投入到员工人数和市场影响力,两家公司存在根本差异。然而,在小米春季新品发布以及新一代SU7销量大卖后不久,这家小工厂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本案涉及的三项专利为:
前大灯(专利号:2023300276401)

前保险杠(专利号:2023300278040)
后保险杠(专利号:2023300280286)。口头听证会将于3月26日上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
什么是“专利无效宣告”?

很多人听到这个消息后都在想:“一家低速电动汽车制造商是不是在起诉小米侵犯专利权?”
不是。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任何认为专利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人或自然人,都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无效宣告。这相当于为现有的专利权建立了一种“纠错机制”。
专利无效宣告 ≠ 专利侵权诉讼。

专利侵权诉讼:原告声称被告使用了其专利,并要求停止生产并赔偿损失。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申请人质疑专利是否符合审批标准,并要求撤销该专利。
迄今为止,小米汽车尚未被起诉专利侵权,仅面临专利有效性的质疑;双方之间没有关于赔偿金额的争议。
简而言之:问题不在于“老年人汽车”(一种电动三轮车)的制造商指控小米抄袭,而在于小米的专利是否应该被宣告无效。
为什么特别提到“老年人汽车”?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家只有20名员工的小公司为什么要挑战一家数十亿美元公司的专利?各种分析指出了三个主要原因:
第一:自我保护。即使是小型企业也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