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石楼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及会员招募的倡议书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区、各志愿服务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广大志愿者朋友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部署要求,按照山西省委社会工作部、吕梁市委社会工作部总体安排,切实加强对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引领、协同联动、规范管理与服务保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新时代石楼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共石楼县委社会工作部拟牵头组建石楼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在此,我们诚挚向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区、各志愿服务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广大志愿者朋友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发出倡议——诚邀您加入石楼县志愿服务联合会,用行动传递温暖,用奉献诠释担当,让志愿服务成为美丽石楼、幸福石楼、平安石楼建设的鲜明底色。
一、联合会的性质
石楼县志愿服务联合会是以中共石楼县委社会工作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由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各社区、各志愿服务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广大志愿者朋友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组织引导广大志愿者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百姓民生。
主要职责:一是整合全县志愿服务各类资源,强化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与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培育,夯实志愿服务工作基础;二是深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着力培育具有石楼特色的志愿服务文化;三是加强对各会员单位的指导,推动会员单位规范有序发展,重点孵化培育基层小微志愿团队,激发基层志愿服务活力;四是选树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五是主动协助开展基层治理相关工作,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动志愿服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二、联合会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组织的培训、交流、项目等各类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遵循章程,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与合法权益;
3.践行志愿精神,热心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积极为我县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主动配合参加相关活动;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积极建言献策;
6.按规定交纳会费。
三、联合会入会条件
单位会员
1.依法在石楼县范围内登记注册或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事业单位、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商会协会、慈善机构、基金会、志愿服务团队等;
2.热心公益事业,认同志愿服务理念,愿意支持并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组织人员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本行业或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联合会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联合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履行会员单位义务,配合联合会开展各项工作;
4.优先吸纳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或在中国志愿服务网等平台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成效突出、为石楼县志愿服务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
个人会员
1.热心公益事业,认同志愿服务理念,长期参与和支持志愿服务工作,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中发挥骨干作用的负责人、骨干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工作者;
2.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学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医疗、法律、教育、心理咨询、应急救援等相关专业领域的从业人员;
3.在志愿服务领域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积极践行公益理念的各界人士;
申请个人会员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与志愿服务相关活动。其中,在志愿服务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荣誉称号的个人优先吸纳。
四、申请方式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止。
报名材料
1.单位会员:填写《石楼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个人会员:填写《石楼县志愿服务联合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提交方式
1.线下提交:纸质版报送至县委大楼石楼县委社会工作部118办公室;
2.线上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石楼县委社会工作部指定邮箱:slxshgzb123@163.com。
附件:
新媒体编辑:张智彦
新媒体监制:李河生
上一篇:王树森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