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即日起,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三支队一大队对G5512晋新高速(山西段)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公示:
01 |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
G5512晋新高速12km+900m(新乡方向)
02 | 交通违法检测种类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03 | 公示期
公示期为7天(2026年5月11日---5月17日)
04 | 启用时间
2026年5月18日起启用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三支队
2026年5月11日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