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人在盐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可“共济”的家庭成员范围,由原来的职工、配偶及未婚子女,扩大至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符合贷款条件,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在盐城市购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浮30万元、60万元;
现役军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退役军人在盐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上浮50%……
为贯彻租购并举政策,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盐城市于2月6日起实施公积金“新六条”,包括放宽首次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调整家庭成员认定范围、支持家庭成员共济购房、提高无要件提取支付房租最高额度、支持提取支付物业费等。“新六条”更注重“以人为本”的制度温度,让使用公积金更加可感、可触、可及。
“新六条”已实施数月,效果如何?数据给出了最温暖的答案。2月6日至4月30日,全市共发放公积金贷款2413笔、13.46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5.10%、45.99%。其中,发放新购房贷款1743笔、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86%、22.14%;共有8笔贷款有家庭共济人参与,增加贷款额度96.76万元;发放多子女贷款40笔、0.56亿元,笔均139.49万元;发放军人贷款9笔、1133.9万元……数字跃升的背后,是政策温度的具象化。
“新政策真正考虑到我们的需求。”盐都区教师刘伟感慨,“过去公积金贷款共济只限于‘小家庭’,如今扩展到双方父母和子女配偶。这不仅是资金的叠加,更是亲情的托举、安居的接力。”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家庭成员认定范围扩大,原先贷款额度不够的职工,通过家庭成员共济如今也能贷到最高额度。过去需要办理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组合贷的,现在只需纯公积金贷款,能享受低利率。据测算,全市新发放的公积金贷款预计每年可节约购房人利息支出700万元。”
为更大力度给职工减负,住房公积金作用边界不断延伸:提高无要件租房提取额度,支持支付物业管理费,还可用于住宅加装电梯等,逐步覆盖住房消费全周期。新政实施以来,已有3.55万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1.18亿元支付物业费。目前,对不超限额的物业费支付,率先实现“零材料、零跑腿、零等待”的全流程线上服务。
下一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聚焦新政落地见效,持续加大放宽首贷认定标准、家庭共济、多子女及军人贷款等政策的精准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优化服务流程,推动租房、物业费提取等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减少群众跑动;加强数据监测,做好政策评估与衔接,持续释放新政红利,更好服务住房保障和经济发展大局。 许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