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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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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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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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11月14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国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基金)和国创(北京)新能源汽车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创新能源汽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车基金)的通知,2025年11月10日至14日,国创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444,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新车基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31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两方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763,1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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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以上数据有差异,系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