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行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部分升级改造的非现场执法取证设备重新启用并将设置地点和违法抓拍内容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后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汾阳市公安局
2026年7月6日
来源:汾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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