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微信好友间的信任,竟然被当作实施诈骗的突破口。近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一男子虚构二手车商身份诈骗微信好友钱财,被判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洪某与被害人卢某是微信好友。当得知卢某有购买二手汽车的需求后,经济拮据的洪某动起了歪心思,他重新注册微信号,取名“A低首付分期—宁主任”,将其推荐给被害人卢某,并用该微信号虚构二手车商身份,骗取被害人卢某信任。
2025年6月至7月期间,洪某编造购买二手车需收取首付、定金、牌照费、加急费、购买保险、安装GPS费用等一系列虚假理由,从卢某处骗取钱财共计11150元,所得赃款全部被他挥霍一空。
7月底,民警将洪某抓获归案。案发后,洪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卢某的全部经济损失11150元,并取得了卢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亲属代为赔偿并取得谅解,且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判决洪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