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系统构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律框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划定法定遵循、提供制度支撑、明晰实践标准。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有助于推动各族群众自觉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要在五个方面着力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作为系统性工程加以规范,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专章中作出全面部署。推进相关教育实践,重点要从认知教育、情感培育、实践引导、价值塑造、文化浸润五个维度系统发力、一体推进。
强化认知教育,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认知根基。认知是认同的前提和基础,认知教育的核心是引导全体中华儿女完整、准确、全面地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渊源、现实格局与未来走向。一是常态化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和践行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二是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学术话语与理论框架,形成逻辑严密、内容完备的知识系统。三是覆盖全体社会成员,贯穿各领域、各战线,推动专业理论大众化、政策话语生活化、认知理念共识化,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厚植情感培育,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凝聚民族向心力。情感是认同的催化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各族群众搭建起情感联结的法治平台,从制度层面保障各民族深度互嵌,增进心理归属。一是持续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促使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二是依托民俗文化共展、文体赛事联谊、邻里文化节等载体,厚植民族团结情感根基。三是持续推进港澳地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增进台湾同胞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加强同海外侨胞的联系交流,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民族共情与家国同心。
夯实实践引导,在共同繁荣发展中固化行动自觉。实践是认知落地、认同成型的核心枢纽。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上升为法定目标,为实践教育提供物质载体与行动准则。一是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自觉投身于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是依托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兴边富民行动等载体,让各族群众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依法规范基层治理实践,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日常履职,在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实践中增强认同。
深耕价值塑造,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固本铸魂。价值观是认同的内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质是实现全社会层面的价值归同、信念固本。一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社会生活各领域,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传承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二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单位章程,引导各族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三是引导各族群众对标先进、崇德向善、修身律己,推动价值引领从外在制度约束转化为内在思想自觉,从价值引导凝聚为全民共识。
深化文化浸润,以文化认同为根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文化资源保护、符号体系、通用语言、文化传播多维度作出法定规约。一是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发掘、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的各类文化资源。二是深入提炼和阐释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与中华民族形象,推进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建设。三是全面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打通文化传播、情感沟通、思想交融的渠道壁垒。四是凝聚全社会文化建设合力,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促进中华文明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需多维协同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明确规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体系,并指出多维协同的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为此,需统筹各方力量、聚焦关键阵地,从学校、干部、社会、家庭四个层面协同发力、一体推进。一是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融入“德智体美劳”五育各环节,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同学习、共同生活、共同成长进步。二是强化干部教育的关键引领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贯穿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全过程,引导各族干部全面理解和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提高处理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工作能力。三是拓展社会教育的广泛覆盖作用。充分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开展反映中华民族历史和国家繁荣发展等方面内容的展示和交流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报道和成就展示。四是夯实家庭教育的启蒙基础作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植根家风家教建设,引导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观念。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潘勇承【作者系新疆大学副教授;本文系202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新疆高校学生社区治理的机制和路径研究”(2025BKS013)研究成果】
编辑:方丽娟
校对:李明
二审:杨燕明
终审:龙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