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记者门庭婷)8月24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显示,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图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此外,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6348元;2026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540元,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78元。
对于如何计算月缴存额,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首先,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规定计算职工本人上一年(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总额,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照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确定。其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1%—4%,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同意后,有效期截至该住房公积金年度最后一个月(如2026年8月申请,有效期为2026年8月—2027年6月,如2027年1月申请,有效期为2027年1月—202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