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有网友发帖称,他在河南郑州某商场吃完饭后逛街时,意外发现扶梯旁立柱上的广告标语竟写着:“吸氧和吸烟我全都要”,如此雷人的广告语让他十分惊讶。

商场内一广告标语竟写着:“吸氧和吸烟我全都要”(来源:小红书用户velorumll)
据贴内图片显示,商场扶梯旁的一根圆形立柱被广告牌包装成了方形,其中一面广告牌上标注着:“吸氧和吸烟我全都要”,下方小字还写有:背起背包,划船、露营、溯溪、森林中徒步,再吸几口电子烟,直接顶满。成年人的快乐,是不做选择。在评论区有不少网友表示,上述广告词十分不妥。
8月26日,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者。他表示,8月26日中午,他和同学到郑州某商场吃饭,在6楼一扶梯边看到了上述广告牌,起初他没有特别注意,直到看到广告词后才感到异样,“这广告词太雷人了,商场里还有很多小孩子,我觉得非常不合适。”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该商场客服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商场内确实有一家电子烟专卖店,但她并不清楚上述广告牌是否是这家电子烟品牌投放的,也不清楚其具体位置。后续她会向主管进行反馈,如果是投放广告的品牌方文案有问题的话,他们会要求对方进行更换。
8月27日上午10时许,另一郑州市民在该商场6楼找到这块广告牌,其向记者发来的视频显示,该广告牌位于手扶电梯旁。目前,已有工作人员准备对广告进行撤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电子烟广告的监督管理适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关于烟草广告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该广告词间接美化吸烟行为,弱化吸烟危害性误导公众,属于违规广告。根据57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