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
公积金转移
公积金小知识
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原单位需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一、职工本州内部转移
职工在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单位之间发生工作单位调动,调出单位在单位网厅封存职工个人账户并做同城转移;调入单位为职工启封个人账户,本州内职工调动不能新开设账户。
-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录青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厅办理。
-线下办理:
1.办理所需资料:单位填写并加盖财务印鉴的《海南州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1份。
2.办理场所:海南州共和县市民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各县管理部及受托银行。
3.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二、异地转移
异地转移(外地转入本州、本州转出外地)。职工发生工作单位调动,转入本州时,在原缴存中心公积金账户原地封存6个月,同时调入单位为其开设新账户,封存6个月后职工本人微信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在异地转移接续页面办理个人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并并户;转出本州时原单位在单位网厅封存职工个人账户,需封存6个月,转入单位需为职工新开户,封存6个月后职工本人微信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在异地转移接续页面办理个人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并并户。
-线上办理:职工本人微信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按程序办理异地转移。
-线下办理:
1.所需资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海南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办理场所:申请人携所需资料至海南州共和县市民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各县管理部及受托银行。
3.办理时限:海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转入资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
在原缴存中心有贷款,还未结清,无法办理异地转移及并户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