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岛中联海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处以3.8万元罚款。

根据公开信息,该公司在生产医疗器械过程中,其生产的牙科X射线机经检验“输入功率”项被判定为不合格。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据此,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中联海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中联海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单*河,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兴隆三路16号院内-2号,所属行业为批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