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月底国务院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及随后发布的国税2025年15号文,规定了跨境电商平台需要按照季度报送平台内企业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
我们企业在收到平台的款项后,需要按照真实情况进行收入的申报,然后税务局会将我们申报的收入与平台报送的收入进行比对。
因此我们一定要认识到,千万不要隐匿收入,否则税务局可以直接通过数据比对异常找到企业进行核查。
那么收入要全额申报了,那么我们没有成本发票是否可以呢?很多老板说,我们采购的时候上游不给提供发票,要么就是需要加税点取得发票。我反正收入申报了,增值税按照实际缴纳就行,挣了多少钱再交所得税就行了。
对于平台内大部分商家来说,收入都是低于500万的。这种情况下, 店铺对应的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涉及两个税: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按照收入的固定比例来征收,税率(征收率)为1%
企业所得税:按照利润的5%来征收
很显然,增值税跟公司是否取得发票是没关系的,增值税只跟营业收入有关系。同时根据财税2023年19号文,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在30万以内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收入在100万以内的平台店铺,增值税都可以省了。
对于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实际的税率为5%,是按照企业的利润来说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5%
因此取得成本发票对于我们计算企业所得税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取得成本发票。根据国税2018年28号文,税务局是不认可我们没有取得发票的成本的,那样我们的申报给税务局的利润就会比我们实际利润要高。我们申报给税务局的利润称为税务利润,我们自己按照现金流计算出来的叫做会计利润。
从上面的计算可知,不取得发票会导致我们多交企业所得税。同时,不取得成本发票,会造成我们存在税务风险,
如果不取得发票会造成企业进销不一致,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因为现在在线上购物索取发票的个人越来越多。举个例子,一年下来我们需要开个10万块的服装发票给客户,但是我们的采购里面没有任何关于衣服的原料。这就是典型的进销不一致,进销不一致属于较为严重的涉税风险,大概率是会被税务约谈的。
存在虚增成本的风险。很多老板,在采购的时候,没有跟供应商索取发票,但是要求财务做账的时候全部计入成本,并且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不进行纳税调增。但是税务局对于企业的无票支出后计算的会计利润不认可的,税务局有一套逻辑计算税务利润的,要求企业按照税务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
未分配利润虚增的风险。由于企业采购没有取得发票,但是又不能强行纳入成本的核算,导致企业的利润虚增。而且利润一直积累在账面上,形成未分配利润,当经过多年的累积,账面会形成大量虚增的未分配利润。当公司发生股转或者注销的时候,需要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但实际上这个税本可以不需要交的,相当于多交一道税。
我们来看一下税务局新闻发布会关于互联网涉税新规的相关实施情况的发布:
《规定》实施后,一些商户出于合规经营需要,主动要求上游供应商为其开具发票,今年第三季度平台内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发票金额同比增长22%,以往通过不开票压低价格的经营方式正在发生改变。涉税信息报送撬动平台经济“反内卷”和推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合规的作用开始显现。同时,一些过去难以发现的问题,如平台内经营者未按规定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以及通过隐匿收入、分拆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转变主体身份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等,也都容易被暴露和发现,为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分类治理,以合规管理促合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国家税务总局

所以接下来税务局会对电商平台的企业进行持续性的合规监管,逐步引导所有企业走向税务合规,最终实现全行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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