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人变更事项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原关联方四川赛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赛银”)于2023年2月10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为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提供财务资助共计6,850.80万元。
经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5年7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部分借款展期暨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将原关联方四川赛银为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提供的共计6,850.80万元借款进行展期,并将公司将持有的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股份中的3,000万股、持有的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宸盈佳”)1,200万元有限合伙份额质押给公司原关联方四川赛银为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为该部分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前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归还了200万元,公司原关联方债权本金剩余6,650.80万元。
2025年12月24日,公司、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收到公司原关联方四川赛银出具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公司原关联方四川赛银将与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于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9月22日期间发生的借款所形成的债权转让给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贤益”)。截至2025年12月12日,前述债权合计5,192.35万元,包括本金4,573.80万元、利息366.08万元、罚息252.47万元。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该部分借款的债权人变更为深圳贤益。同时,深圳贤益也将享有相应的担保权利。
本次债权转让事项后,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尚欠公司原关联方四川赛银本金2,077万元,利息122.44万元,罚息106.69万元。同时,公司为公司子公司西藏智轩所提供的担保措施将继续实施。
二、本次债权人变更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名称:深圳市贤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敖燕玲;
4、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象山社区新玉路2506号湾景商务中心4栋605;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6、合伙情况:自然人敖燕玲持有深圳贤益81.67%的出资额,崔耀文持有深圳贤益10%的出资额,赖万东持有深圳贤益8.33%的出资额;
7、深圳贤益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深圳贤益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此次债权人变更,公司不支付额外的任何费用,上述事项对公司财务指标及利润不构成影响,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同时,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措施将继续实施,担保所对应的被担保方、担保条件,担保对应的主债权额度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增加公司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ST中迪 公告编号:2025-146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罡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去职务后,刘罡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罡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刘罡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员组成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罡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就任后生效。在此期间,刘罡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刘罡先生在独立董事任期内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