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驾驶员
注意了
开车切忌分神!
漳州一男子李某
因在开车时
低头回复微信消息
最终引发了一起
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发当天上午,李某驾驶小型汽车沿省道208复线行驶。11:00左右,车辆行至龙海东泗路段一处斑马线处时,不慎碰撞到一辆电动自行车,造成骑车人陈某摔倒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受损。送医后,陈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不幸离世。经调查,事发时,肇事驾驶员李某存在分心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李某是因为回复客户消息,使用微信打字聊天,便分神了。恰巧这个时候,受害人陈某驾驶无牌号的电动自行车从人行横道路过,两车发生了碰撞,导致造成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李某当即在现场报警,并全程配合民警调查处理。记者了解到,李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构成交通肇事罪。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一次短暂的低头,换来的是一条生命的逝去,还有肇事者难以承受的法律后果。交通安全无小事,驾车时的每一分专注,都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敬畏。严守交通法规,才能让“平安出行”不再是一句口号。
漳州融媒记者/黄秋生
通讯员/江贞佳 吴晓欢
编 辑/叶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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