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周仙萌 烟台报道
12月29日,烟台市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推出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畅通新旧住房置换链条,满足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提供了“收旧换新”“卖旧买新”及探索性的“拆旧换新”三种主要模式,并配套了从政府补贴到企业让利的全方位支持,为有换房需求的市民提供了清晰、多元且有力度的方案。
三大模式适配不同需求
本次“以旧换新”活动核心推出三种模式,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第一种是“收旧换新”模式,其核心是由收旧主体(开发商或第三方)直接收购市民的旧房,收购款用于抵扣购买的新房房款。具体又分为开发商直接收购和第三方收购两种方式,简化了交易流程。
第二种是“卖旧买新”模式,市民可自行出售旧房(不限地域),再购买烟台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住宅。此外,市民还可与中介、开发商签订三方协议,由中介优先售卖旧房,同时选定新房可获得60天的“解约保护期”,若旧房未在约定时间卖出,可无条件解除新房认购,无资金风险。
第三种是探索“拆旧换新”模式,主要结合城市更新,对成片老旧住房进行整体收购、原拆原建等。
参与范围与条件明确
活动主要面向住宅。对于“收旧换新”,旧房需在收旧主体划定的范围内(市级收旧主体的收购范围覆盖芝罘区等七区的指定区域),房屋建筑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5年,产权清晰、可自由交易。对于“卖旧买新”,旧房为国有土地上产权清晰的住宅即可,不限区域和年限。
购买的新房为我市范围内依法可销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新建商品住宅。政策既支持多套旧房置换新房,也允许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旧房参与置换。
市场化评估与费用保障
旧房价格评估遵循市场化原则,由收旧主体与换房人共同选出三家评估机构,再从中随机抽取一家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双方各承担50%。政策明确,收旧主体如需支付运营平衡费,该费用由开发企业承担,不转嫁给换房人。
补贴力度空前,最高可省8万元
政府提供了颇具吸引力的补贴政策:
“收旧换新”补贴。按新房与旧房成交价差额的1%计算,单套最高补贴3万元。
“卖旧买新”补贴。按新房成交价的1%计算,单套最高补贴3万元。
定向优惠券。可申领“群团购”购房电子优惠券(面值2万元),以及针对多代多孩家庭的定向优惠券(单张面值1万元,最多可申领3张)。
这些补贴券和优惠券允许叠加使用,理论上最高可累计优惠8万元。补贴资金可直接冲抵购房款。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但补贴总额有限(如“以旧换新”补贴总额6000万元),实行先到先得。
配套支持政策完善
政策还考虑了换房过程中的实际痛点:
过渡居住。若购买期房,市民可与收旧企业协商,租住已被收购的旧房,租金可从收购款中抵扣。
金融支持。对收购旧房用于长期租赁的收旧主体,提供低利率贷款及贷款贴息支持。
公积金优惠。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核减一次贷款记录。
企业让利。目前已有58家开发、经纪、家装、家电企业加入,提供购房优惠、中介费打折、家电满减等组合让利。
一站式服务平台已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