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从加大生育服务支持力度,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四个方面,出台14条具体举措,系统支持群众生育,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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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大生育服务支持力度方面,强化生育保险,实现生育津贴直发。子女3岁以下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鼓励按子女数叠加。落实婴幼儿照护个税扣除,提供婚育消费贷款。完善出生缺陷防治,推广新生儿先心病免费筛查。推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应用与医保报销,并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
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引入国家级儿科资源,建设高质量儿童医疗网络。儿童用药按规定纳入医保,产科、儿科医护人员予以政策倾斜。扩大普惠托育供给,实现市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小区同步配建托育设施。鼓励单位自办托育,支持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助,落实水电气居民价及税费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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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方面,推行多子女家庭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学校提供早看管、午休、晚托管服务,解决“接送难”,推进“双减”并完善学生资助。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将多子女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优化公租房轮候配租和调换规则。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为再就业女性提供培训与创业支持,鼓励弹性工作制与单位配建母婴设施。
在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方面,我省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破除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搭建青年婚恋交友公益平台,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让家庭生育更有底气、养育更省心、教育更安心。
文/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胡家林
编辑/彭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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