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3日四川省考公务员面试题(行政执法、公检法司)
[第一题]某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存在违规排污行为。当地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了解到,该企业存在资金紧缺问题,承载着数千人就业岗位,且此次违法排污情节轻微。据此,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机关对企业免除行政处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协助企业申请整改资金及技术补贴。有人认为,检察机关的这一做法导致处罚力度不足,会损害法律权威。对此,你怎么看?
[第二题]中小学校研学活动时,学生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请从以下五个机构部门中选择两个,并针对这两个部门提出预防学生受伤的建议
1.教育部门
2.文旅单位
3.卫健委
4.学校
5.活动基地
[第三题]小王原先在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感觉自己专业不对口,便申请调离原单位去发挥个人的专业所长,原单位的领导和同事进行挽留,但未能成功。调到其他中队以后,与中队长当众产生冲突,感觉被孤立了,又希望调回原中队。请指出小王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小王提出建议?
考拉上岸提示:5分钟思考,10分钟答题,有草稿纸、笔,倒计时3分钟提醒。
【试题一】
检察机关的该做法并非弱化处罚、损害法律权威,而是立足案件实际的"精准司法",是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新时代司法的温度与力度兼具的价值导向。该做法具有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且未偏离法律权威的核心要义
其一,符合比例原则的法治精神。<<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企业排污情节轻微,若简单适用处罚,既违背过罚相当原则,也会让法律失去柔性温度。
其二,兼顾多重社会价值平衡。企业承载数千人就业,资金紧缺是违法诱因,若僵化处罚可能导致企业倒闭、大规模失业,引发连锁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引导整改并协助解决资金技术难题,既守住
了生态保护底线,又保障了民生稳定,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效能。其三,法律权威的核心在于"明是非、纠违法",而非"一刀切"的处罚。本案中,检察机关并未放任违法行为,而是通过督促整改、跟进监督确保企业纠正违法,同时借助政策支持帮助企业走上合规发展道路,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增强了企业对法律的认同,这种"刚柔并济"的方式更能筑牢法律权威的社会基础。反之,若仅追求处罚力度而忽视实际情况,可能导致企业抵触情绪,甚至
出现"罚而不改"的情况,反而损害法律的实施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此类案件的处理机制,实现法治与治理的良性互动,可从三方面推进一是细化裁量标准,规范办案流程。由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出台环保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明确"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等认定标准,同时规范案件会商、监督整改、效果评估等全流程机制,确保"免罚"不"免责",整改有实效。
二是强化后期监管,筑牢整改闭环。针对题干中此类违法违规企业,建立"一对一"专项监管档案,明确监管责任人与监管频次,通过定期现场核查、在线监测数据比对、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全程跟踪企业整改进度与整改效果;对整改达标企业及时销号,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企业,依法启动行政处罚乃至公益诉讼程序,坚决杜绝"一免了之"
三是强化普法宜传,凝聚社会共识。通过典型案例解读、法治进企业等活动,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轻微免罚"的法律依据和实践意义,消除"免罚就是放松监管"的误解,同时引导企业树立"合规即效益"的理念,增强主动守法意识。
四是构建多元支持体系,助力企业合规。建立环保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联动机制,为存在整改需求的企业提供技术指导、低息贷款、专项补贴等精准支持,同时推行"环保合规承诺制",由企业签订整改承诺书,司法机关定期跟进监督,形成"整改一评估一销号"的闭环管理。
司法的终极目标是化解矛盾、促进治理。检察机关的做法不是对法律权威的消解,而是对法治精神的精准践行。在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的平衡中,唯有坚持"精准司法、刚柔并济",才能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既守住生态底线,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真正筑牢法治社会的根基。
【试题二】
针对中小学校研学活动中学生受伤的问题,我会从学校和活动基地两个关键部门提出以下预防建议:学校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学校在出行前召开"三方安全会议",联合活动基地、家长明确责任边界(如基地负责场地设施安全,学校负责学生纪律管理,家长需提前告知学生健康特殊情况),并签订书面安全协议,明确事故追责条款。
第二,学校要对学生开展"场景化安全培训":通过短视频、模拟演练等方式,讲解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如滑倒、器械使用不当、走失等)及应对措施(如伤口简易处理、紧急集合信号识别),
同时强调纪律要求(如禁止擅自离队、遵守基地操作规范)。第三,学校实行"分组管理+定时点名"制度:将学生按性别、年龄合理分组,每组指定组长协助管理;在活动转换环节(如从室内到户外、自由活动前后)强制点名,避免学生脱离监管范围。活动基地是研学活动的具体实施场所,其设施安全性、流程规范性直接决定学生受伤风险,建议从以下方面优化:
第一,全面排查并改造场地安全隐患,建立"每日安全巡查制度":针对研学活动涉及的场地(如户外步道、实践工坊、宿舍食堂)进行细节排查,重点关注易受伤区域-如湿滑地面铺设防滑垫并设置警示标识,尖锐器械(如手工工具、实验器材)加装防护套,高空设施(如攀爬架、观景台)定
期检测承重与护栏牢固性。第二,要强化基地工作人员资质与培训:要求带队辅导员具备"研学安全管理"相关资质(如参加过青少年户外活动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如模拟学生摔伤、中暑、走失等场景,训练快
速响应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第一时间处置。第三,要建立与外部的应急联动机制,基地应该与就近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研学急救绿色通道协议",明确受伤学生送医流程、责任分工(如基地负责初步急救与转运,医院优先接诊),并在基地显眼位置张贴急救电话、路线图。
通过学校与活动基地的协同发力,既能从组织管理层面降低人为疏忽风险,又能从场地设施层面减少环境安全隐患,从而系统性预防研学活动中学生受伤事件的发生。
【试题三】
小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点:第一,职业规划不清晰,适应性较差:最初因"专业不对口"申请调离,却未充分评估新岗位的适配性(如工作氛围、团队协作模式、岗位职责要求等),仅以"发挥专业所长"为单一目标,忽视职业发展中"适应力""沟通力"等综合能力的重要性,导致调人新单位后迅速陷入困境,又急于调回,反映出对自身需求和环境判断的不成熟。
第二,人际沟通与冲突处理能力薄弱:与新中队中队长"当众产生冲突",说明小吴在工作中缺乏情绪管理和理性沟通意识:一方面,可能未掌握"换位思考"的沟通技巧(如先倾听对方意见,再理性表达自身诉求);另一方面,当众冲突不仅破坏了团队氛围,也暴露了对职场规则的忽视(如尊重上级、维护公共场合工作秩序),进而导致"被孤立"的局面,这是引发后续困境的直接原因。针对这些问题,我对小王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先反思调整,再理性规划。暂停"调回原中队"的急切想法,客观分析冲突原因:是因工作理念分歧(如对执法流程的不同理解)、沟通方式不当(如语气生硬、急于反驳),还是自身对新岗位职责不熟悉导致的误解?若确实认为新岗位不适合,可先尝试在现有团队中改善关系(如主动向中队长道歉,说明自己的沟通问题),观察是否有磨合空间;若仍无法适应,再以"成熟、负责"的态度与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导沟通(如说明自己已认识到问题,希望通过调回重新开始),避免给双方留下"随意变动"的负面印象。
第二,提升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在工作中,面对上级安排,若有不同意见,可选择私下沟通,而非当众反驳,维护团队权威。另一方面,对新中队的同事,可通过日常工作协作(如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请教业务问题)逐步消除隔阂,展现"积极融人"的态度,而非因"被孤立"而自我封闭,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第三,梳理正确认识,平衡"专业"与"适应"。需要深刻到即使在原单位,也可尝试将专业知识与综合执法工作结合(如用数据分析能力优化执法台账、用专业领域知识提升群众宣传效果),实现"跨界价值";在新岗位,若专业确实对口,更需认识到"融人团队"是发挥专业的前提。除此之外,还要认识到职业发展中,"适应环境"与"发挥专业"同样重要,可通过参加单位组织的沟通培训、向资深同事请教职场经验等方式,补全自身短板,避免因"专业单一论"限制职业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