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旨在通过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审批决策、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等全流程工作,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机制,为提升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通过强化部门联动、规范评估程序、引入多方论证等措施,不断完善投资决策程序。通过统筹项目审批与财政约束,推行“先评估、后决策”及多重咨询机制,同时严格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评估环节。
《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工作,建立了“初审—审查—审定”三级审查程序,并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同时,对未列入投资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提出刚性约束,并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和资金拨付提出要求,将资金拨付与计划进度、实施进度紧密挂钩。
针对过去缺乏项目生成机制的问题,新增了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内容,对项目单位科学合理谋划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源头管理。《管理办法》还对项目变更、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财务决算、资料存档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记者 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