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判决确认新导向:劳动者权益不能因年龄打折扣
当前,全球人口步入老龄化阶段,有越来越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活跃在职场上,在服务、建筑等行业发挥能量,出现了“银发打工潮”。但“不签合同”“工伤只能自认倒霉”等现象,也成为“银发打工人”的痛点。超龄劳动者权益,究竟如何保障?
前不久,桐庐县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超龄劳动者工伤索赔受阻的案件。52岁的张阿姨在一家鞋业公司从事皮具加工工作,2024年8月,在操作机器时,张阿姨的右手不慎被设备卷入致伤。社保部门认定张阿姨为工伤,经鉴定其所受事故伤害构成十级伤残。
然而,鞋业公司既没为张阿姨缴纳工伤保险,也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张阿姨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但劳动仲裁部门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主体不适格(当事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参与劳动争议仲裁的资格或身份)为由不予受理。无奈之下,张阿姨将鞋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那么,超龄劳动者能享受工伤保障吗?
法院认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仍享有工伤保险权益,判决鞋业公司向张阿姨赔付医疗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共7.18万元。
承办法官、桐庐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王衍举坦言,自己接触过不少超龄劳动者工伤索赔的案件,但以获赔工伤保险待遇结案的,目前还比较少见。
“银发打工人”工伤索赔为何难?一个关键原因在于,超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过程,常被认定为劳务行为,而非劳动行为。“劳务”和“劳动”,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将大部分超龄劳动者挡在工伤赔偿的门外。
一般来说,劳务关系相当于平等的民事合作,一方提供劳务成果,一方支付报酬,双方没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但在劳动关系下,一方需要接受另一方的管理与指挥,双方是从属关系。
举个例子,外卖平台的专送骑手,提供的就是劳动;而众包骑手,提供的就是劳务。
王衍举告诉已阅君:如果是劳动关系,职工遭遇工伤意外,就可走工伤认定流程,职工的一般过失不影响赔偿,只需证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在劳务关系下,劳动者很难认定工伤,一般要提起民事诉讼,需要依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责任,但是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对劳动者来说,往往取证困难。因此,过去他承办的类似案件大多以双方各承担部分责任,调解告终。
这一判决,在司法层面确认了一种新的导向,为“银发打工人”权益保障提供借鉴参考——劳动者的尊严与安全,不能因年龄打折扣;超龄不该成为工伤赔偿的“免责门槛”。
劳动是公民的权利。为了让超龄劳动者也能“劳有所依”,近年来,相关领域法律观念也在进步,政策依据不断迭代。如2025年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明确,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
从实践来看,为保障超龄劳动者的权益,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尝试厘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认定,逐步突破工伤保险参保条件的限制。
2023年,浙江率先允许为超龄劳动者单独交工伤保险,发布《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明确超龄劳动者可以缴纳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促成企业在成本最小化的情况下,保障超龄人员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国家层面,2025年7月,人社部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制度的“扩容”,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适老”优化。
但现实中,除了工伤索赔难,超龄劳动者面临的隐忧还有不少。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雪婷注意到,近几年,超龄劳动者相关纠纷明显逐年增多,集中在制造业、服务业、安保、保洁等领域,呈现出对工伤赔偿、工资、加班费、休息权等多元需求。
但因用人单位大多和超龄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甚至不签署任何协议,导致这一群体难以享受最低工资保障。一旦遭遇拖欠薪水、随意辞退等情况,他们想维护自身权益就困难重重。“此外,一些超龄劳动者法律知识欠缺、证据留存意识较差,容易陷入维权难的困境。”李雪婷说。
如何进一步为超龄劳动者织密保障网,让每一个劳动者都有安全托底?
针对超龄劳动者法律身份模糊的现状,多位专家呼吁,要建立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特殊劳动关系”。李雪婷认为,首先要从立法层面,明确特殊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权利边界,将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请求权、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安全、休息休假等核心权利纳入保护范围。
当前,对于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多地制度设计仍处鼓励层面。在李雪婷看来,还应强化超龄劳动者单险种工伤保险宣传,简化工伤认定和待遇领取流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单险种参保”制度。
从企业角度来说,应主动为超龄劳动者单独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雇主责任险。“这不仅是为超龄劳动者的工伤权益提供保障,实际上也降低了企业的用工风险。”王衍举说,一旦超龄劳动者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若未提前通过保险转移风险,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小的经济压力。
此外,李雪婷还建议,在社会层面构建多部门、多机构联动的服务保障模式,包括设立超龄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降低诉讼门槛,通过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同时,也要面向超龄劳动者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为企业提供用工合规培训。
让“银发打工人”的劳动被看见、被尊重、被保障,不仅关乎他们的晚年生活,也衡量着社会的温度与法治的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