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段时间,保时捷4S店老板跑路的消息,瞬间引起关注。其中,一个关注点,就是部分消费者已经支付店铺钱款,或是买车的,或是修车的。
我不由得想起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预消费”遇到“跑路老板”的事,有办游泳卡的,有办学习卡的,有办健身卡的……原本印象中一种正常的营销手段,现在仿佛成了消费陷阱,手握合同也保不住自己的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虽然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除了合同、消费法等保护外,市场秩序还有专职部门监管,但许多消费者投诉无果、追讨无门,究竟问题出在哪儿?如何加强对类似市场行为的监控、管理、追责?
编辑 涂涌
二审 刘娟
三审 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