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精神,规范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行为,严厉打击“阴阳价格”违法违规现象,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城市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药品“阴阳价格”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内定点零售药店。
二、征集内容
本公告所称的药品“阴阳价格”,是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对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参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医保参保患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同一药品明确标价不同,医保结算价高于现金支付价;
2.仅向非医保参保患者提供返利、折扣、满减等变相降价优惠导致医保患者实际支付成本升高;
3.药品标价与医保结算金额不符,医保结算高于公示价格;
4.其他涉及药品“阴阳价格”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线索提供要求
1. 举报人需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包括定点药店名称、具体地址、涉及药品的名称及规格、价格差异状况,相关凭证(例如购药票据、支付记录、聊天截图等),以及举报人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反馈);
2. 提供线索材料尽可能全面详细、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他人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 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的线索经查实后,可按规定申领奖励;
4. 我局将严格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予以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举报电话
0394-4662166、0394-4625916
五、举报奖励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将按照《河南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