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想‘试试手气’,没想到收获大惊喜,待会我就用红包吃顿大餐。”市民张杰君在超市购入一些年货后,用536.09元发票抽中了200元红包。2月6日10时开始,宁波在全国率先启动“有奖发票”试点。
“有奖发票”是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具体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
作为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之一,宁波率先将试点活动落地,以“有奖发票”的“奖”为切入点,以普惠性激励为杠杆,为甬城消费市场添一把“火”,助力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在宁波辖区内,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的票面额度超过100元,即可参与抽奖。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微信公众号等活动平台小程序入口,上传清晰电子发票图片,系统自动识别发票号码、价税合计金额、开票时间、购买方名称等信息并完成核验。每人每日可上传2张发票参与抽奖,每月累计参与活动发票数量不超过20张,且开具方须为宁波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红包共分8档,最高奖金800元,且发票金额越高,中奖上限越高。
“以前去购物吃饭,只会关注收款小票,很少主动要求开发票,如今可以参与抽奖,能开几张就开几张,增加中奖概率,毕竟中了就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市民王庆坤说。
接下去,宁波将着重从需求端发力,覆盖与“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全民生消费场景,构建起“低门槛、广覆盖、强联动”的消费激励体系。
“我们想要撬动的不仅是短期消费数据的提升,更是消费生态的优化、消费信心的增强及消费潜力的释放。”宁波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保障试点工作安全有序,宁波已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处置”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事前严格把控消费者参与资格,完成实名认证;事中开展发票验真核验,对异常行为实时监测;事后对恶意虚开发票、套取奖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参与资格,追回奖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宁波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参与活动的发票进行审核校验的同时,将对后续相关情况跟踪监控,防止有些不法分子、不良商家利用“有奖发票”活动违法获取不当利益,保障真实消费者的权益,推动活动效应可持续发挥。
孙佳丽、俞家嘉、林昱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