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愚公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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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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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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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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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1月9日披露了《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股东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自身资金需要,拟在前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1%,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2,000,0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8,640,000股。
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5,726,900股,济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21%减少至5.7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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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分项数据加总之和若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