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摆几天摊,应该不用办证吧?”这是许多快闪店主和市集摊主最大的认知误区。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紧急提醒:短期经营不是违法经营的“保护伞”。
一、经营时间≠免责理由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只要从事食品销售、制售活动,无论经营期限长短,都需履行合规义务,没有“短期豁免”一说。
关键区分点不在于“经营几天”,而在于“卖什么食品、怎么卖”。毕竟食品安全的危险,不会因为只卖3天就自动消失。过期原料、交叉污染、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在短时间内同样可能发生。

二、超短期经营如何“合法摆摊”?3类场景解读
1.现制现售类(饮品、小吃等):必须办食品经营许可
像商场中庭的饮品快闪店、市集里的现做小吃摊,属于“餐饮服务经营者”中的自制饮品、热食类制售,核心要求是: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临时许可证”可选。哪怕只经营1天,无证经营也属于违法行为。
2.仅售预包装食品(瓶装饮料、零食等):无需办证,需备案
若快闪店、临时摊位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如瓶装饮品、袋装零食,不涉及现场制作),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但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食品小摊点(街头临时摆摊):按地方规定备案,替代许可
若在政府划定的临时经营区域(如夜市、便民疏导点)摆临时食品摊,属于“食品小摊点”,多数地区不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只需按地方规定办理小摊点备案,领取备案卡即可。
三、常见误区:这3个坑,90%的摊主都踩过
1. 觉得“短期经营不用合规”:无论经营1天还是1个月,只要卖食品,就需办证或备案,短期经营不是违法豁免的理由;
2. 混淆“备案和许可”:仅售预包装食品需备案,现制现售需许可,两者不能替代,搞错会被按无证经营处罚;
3. 依赖商场/市集主办方:商场、市集主办方仅负责场地管理,不会替摊主办理许可或备案,合规责任仍由摊主自行承担。
短期经营的魅力在于灵活,但食品安全的底线必须牢固。一张合法的“身份证”,不仅是应对检查的凭证,更是对消费者和自己事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