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对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上海汇付”)及其负责人高某山开出2026年第一张罚单。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汇付违法所得的人民币106.733928万元被没收,并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90.99563万元,合计约298万元。高某山因对上海汇付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6.75万元。

上海汇付的股东是已于2021年从港股完成私有化退市的汇付天下。公开资料显示,汇付天下成立于2006年,于2011年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2018年6月,汇付天下登陆港交所,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头顶“支付第一股”光环。但与上市时7.5港元/股的发行价相比,汇付天下私有化时3.5港元/股的回购价已腰斩过半。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开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汇付本次违法行为类型是违反支付结算及相关反洗钱规定。另据上证报,汇付天下对本次处罚回应称,本次处罚为监管部门对公司2022年以前的支付业务开展执法检查后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司对该处罚诚恳接受、深刻剖析、全面落实,已于执法检查进场前完成全部问题整改,并持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此前,上海汇付曾被监管开出创纪录的千万元罚单。2023年,因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金融营销宣传管理规定等9项违法行为,上海汇付被央行警告,并被没收违法所得91.502553万元、罚款3172.367323万元。另外,其聚合支付业务负责人、公司总裁受此影响,分别被罚款10万元、11.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对如汇付天下、支付宝、财付通、开店宝、付临门、拉卡拉、度小满等非银行支付机构提出了相应的反洗钱义务。按法规,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金融机构的经营规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勤勉尽责程度、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危害程度以及整改情况等因素,制定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赵唯佳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