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胡俊峰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滑县白道口镇李玉萍加油站偷税案件。经查,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该加油站采取将单位收款码和POS机绑定个人账户、少计收入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67.6万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43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从“正常申报”中发现异常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涉税风险问题线索,对滑县白道口镇李玉萍加油站开展调查。该加油站位于乡镇交通要道,地理位置优越,车流量稳定,也一直正常进行纳税申报。然而,安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在对该加油站的涉税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后,却发现其近三年的增值税申报收入,与其经营规模、地理位置、行业均值之间存在明显偏离。
该加油站拥有多台加油机,日均车流量不小,但申报销售收入却长期徘徊在行业低位。同时,进项发票显示其成品油采购量稳定,但销项收入却未能同步匹配。这种表面“正常”与实际经营之间的偏差,立刻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
安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其进项发票、申报数据和行业均值进行深入分析,发现该加油站申报销售收入与加油机规模严重不匹配。结合系统数据和现场摸排,检查人员初步研判认为,该加油站存在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的嫌疑。
收款码、POS机暗藏“隐秘通道”
通过实地调查和外围了解,检查人员发现该加油站客户支付方式多样,除了现金和少量对公转账外,大量使用手机移动支付和银行卡刷卡。然而,在加油站提供的官方支付渠道之外,检查人员发现除了柜台摆放的印有加油站名称的收款码,收银台内侧、员工工作服口袋边还贴有数个不同的个人收款码。同时,现场发现的POS机签购单显示,收款商户名称并不统一,部分小票的商户名竟为个人姓名。
检查人员随即依法调取了该加油站的对公账户流水,并延伸调取了实际经营人郑某及其亲属的多个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宝及微信支付流水记录。经调查发现,该加油站刻意准备“两套”收款码,并由加油站工作人员引导顾客特别是未明确要求开具发票的散客,优先通过个人收款码进行支付,所收油款直接进入个人账户。同时,站内部分POS机并未绑定对公账户,而是直接关联到实际经营人郑某及其亲属的个人储蓄卡,顾客刷卡支付的油款悄然转移至个人腰包。
在此基础上,该加油站每月末仅汇总进入对公账户的现金、转账及绑定对公账户的POS机刷卡金额,据此编制财务报表并申报纳税。而通过个人收款码和个人POS机取得的巨额油款,则被完全剥离在账外,不再计入任何会计记录和纳税申报表,从而完成了收入的整体隐匿。
偷逃税款难逃法律制裁
在掌握了充分证据的基础上,检查人员向企业负责人深入讲解税收政策法规,详细说明偷税行为的法律后果。面对确凿的证据,郑某承认了通过绑定个人账户的收款码和POS机,将部分经营收入“账外循环”,以此达到少列收入、少缴税款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4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