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挥社会共治作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征集网络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鼓励社会公众向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反映网络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网络餐饮食品方面。一是未取得经营资质、借用证照、使用假证照,证照过期或已注销,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二是伪造证照、变造证照;三是线上未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四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五是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六是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过期;七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核入网业户资质,管理缺失、责任悬空。
(二)声称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维持血糖健康水平、维持血压健康水平、维持血脂健康水平、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以及缓解体力疲劳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糖果、饮料、运动营养食品等普通食品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或者只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等问题线索。
(三)保健食品以及糖果、饮料、运动营养食品等普通食品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以及普通食品宣称具有减肥、壮阳、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
(四)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组织旅游等名义对保健食品、食品进行虚假宣传、诈骗老年人。
(五)网络经营保健食品、食品涉及虚假宣传、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线索。
(六)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广告,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等线索。
二、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方式
(一)省市场监管局。受理方式:全国12315平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二)省公安厅。受理方式:“爱山东”APP-“特色专区”-“公安专区”-“投诉举报”。
三、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