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守护妇女权益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分别介绍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情况和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共办理涉妇女权益保障案件2690件。本次发布的4个典型案例分别是:何某某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刘某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李某某离婚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

典型案例涉及检察综合一体履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支持起诉等,集中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涉及妇女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的民事检察实践,既体现了检察履职的专业性与协同性,也彰显了妇联组织在维权服务中的独特优势与责任担当,从不同角度体现出检察院和妇联组织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协调,同心同向发力,有效凝聚起1+1>2的保障妇女权益协同效应。
例如,在李某某离婚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当中,张某某婚后多次施暴,致李某某(女)轻伤一级。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前,张某某始终拒不认罪,李某某因心存顾虑、害怕打击报复,所作陈述反复不定。办案检察官通过多次释法说理与谈心谈话,找准矛盾症结,逐步消除双方对立情绪。在此基础上,张某某转变态度,认罪认罚。经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张某某同意向李某某支付20万元赔偿及150万元离婚补偿,李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针对李某某惧于遭受家庭暴力不敢起诉,希望有关部门协助其解决离婚问题的诉求,检察机关支持李某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随后检察机关联合区妇联、属地镇街及派出所,共同协助李某某搬离原住址,回归正常生活。 针对李某某就诊记录中多次提到被打伤,但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问题,检察机关以该案为切入点,调取了辖区涉家暴病案材料,发现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遂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制发检察建议,有效凝聚辖区反家暴合力。
长期以来,市妇联与市检察院持续深化保护妇女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强化侵害妇女权益线索发现移送、调查处置与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救助和综合救助、源头维权研究、普法宣传等方面的合作,在破解线索发现难、提升妇女权益保护效能、促进溯源治理方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主动履职,设置12309“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接待窗口,在支持起诉、调查取证、多元救助方面持续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妇联组织积极回应妇女诉求,凝聚妇女权益保障合力,持续强化源头维权,加强维权关爱服务,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不断织密妇女权益“保护网”。
检察机关与妇联强化合作,将协同履职贯穿于妇女权益保障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构建起“检察+妇联”一体化保护格局。在办案中充分考虑妇女特殊的生理及心理状况,将“向前一步”理念贯穿始终,不仅实现案结事了,更注重修复创伤、抚慰人心,为涉案妇女提供有温度、有深度的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的发布,既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治实践成果,更是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律知识、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良好社会环境的有力举措。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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