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佛山新闻消息,3月26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份征求意见稿,拟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住房需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拟将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升至100万元,其余档次最高贷款额度同步进行调整。
同时,本次征求意见稿拟优化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规则: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住房及装配式建筑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从10%提高至20%;二孩以上家庭及上述情形的额度上浮适用范围,从仅适用于首套自住住房扩大至首套、二套自住住房。此外,新增经佛山市住建部门认定的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符合多项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可按规定叠加享受上浮优惠,最高上浮比例可达80%。
例如,连续依时缴存公积金满三年的双缴存职工家庭,在佛山购买符合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及以旧换新政策支持条件的首套自住住房,且属于二孩及以上家庭,其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为216万元。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此举旨在落实建设“好房子”的部署要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26日至4月3日,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需实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留下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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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