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正是装修好时节。随着气温回升,许多业主和企业都计划在这个“黄金期”启动装修工程,期待焕然一新。然而,装修旺季往往也是纠纷高发期,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结算,稍有不慎便可能陷入法律泥潭。今天,我们通过一则真实的洗浴中心装修纠纷案例,为大家拆解装修合同中的“隐形雷区”,帮助各位在忙碌的装修季中避坑维权。
一、案情概要
2021年5月初,张某与某洗浴公司签订《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由张某承包该公司澡堂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暂估150万元,以实际结算清单为准,工期90天。在装修过程中发生增项导致工程费用增加,另有几张单独请款单未予报销。工程完工后,未经正式竣工验收,某洗浴公司正常投入使用,且未曾因质量问题提出异议。双方负责人通过微信发送《工程费用和汇总》等材料,某洗浴公司法定代表人收到且未提异议,并多次支付款项。后某洗浴公司拒不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协商未果,张某将某洗浴公司诉至法院。
二、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合同因原告无建筑企业资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综合考量工程使用、反馈、付款情况,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按照双方结算情况,对原告主张工程费用予以认定,作出判决:被告某洗浴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张某工程款67万余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情分析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核心争议点围绕合同效力、工程款结算依据以及证据规则展开。
1.合同效力问题:无资质承包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法院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该条款明确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①为什么无效?建设工程,尤其是公共建筑装修,涉及公共安全和工程质量。国家对施工主体有严格的资质准入要求,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个人(包工头)通常不具备这种资质,因此与之签订的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
②无效了怎么办?合同无效不等于“白干”。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本案中,被告已经实际使用该澡堂且未提供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法院据此认定工程质量合格,保障了原告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结算依据问题:以微信聊天记录等综合确认结算金额
本案中,双方并未签署正式的结算书。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向被告法定代表人发送了详细的《工程费用汇总及明细》等结算文件,对方回复“收到”。之后,被告还继续支付了多笔工程款。
在司法实践中,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合法的证据形式。被告法定代表人回复“收到”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对结算金额提出异议,并且后续的付款行为与该结算文件相印证。法院据此认定双方已就结算金额达成一致,符合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
3.证据规则问题:复印件难以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原告主张的《请款单》涉及部分用工用料费用,但因无法提供原件,被告也不予认可,最终未获法院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规定,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原告在提交结算文件后,未将这笔费用包含在内,也未就这笔费用进行持续、明确的催要,导致其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该笔费用真实存在且未支付。
四、律师建议
基于本案,在处理装饰装修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施工方应注重以下几点:
1.资质是根本:承接公共建筑或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依法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避免因合同无效导致维权程序复杂、利润受损等风险。
2.结算要及时、明确:工程完工后,应尽快与发包方签订正式的《工程结算协议》。若无法达成书面协议,应通过微信、邮件等可留存证据的方式,发送详细的结算明细,并明确要求对方在限定期限内确认或提出异议。
3.证据要保管好: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合同、图纸、变更单、签证单、请款单、付款凭证等,都应妥善保管原件。所有涉及款项增减的事项,务必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4.“零活”要纳入结算:施工中发生的零星采购、临时用工等费用,应及时办理签单手续,并在最终结算时一并计入,避免事后遗漏或产生争议。
总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往往源于合同签订不规范、施工过程管理粗放、结算环节证据缺失。双方都应在事前防范、事中留痕、事后及时确认,才能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减少损失。
作者:小南
校验:麦田
封面制作:宸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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