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引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根据公告,宁波远洋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45,403,704股,其中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和北部港湾拟分别认购72,701,852股,认购金额均为5.47亿元,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95亿元。
本次发行完成前,宁波舟山港是宁波远洋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北部湾港持有宁波远洋的股份将超过5%(含本数),成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购置集装箱船和集装箱。其中,集装箱船舶购置项目投资总额11.94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92亿元;集装箱购置项目投资总额3.09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03亿元。
与此同时,北部湾港与宁波远洋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限在届满后将自动续期,每次续期的期限为一年,除非一方在期限届满前对续期提出异议,且经双方善意协商后仍未就续期达成一致。
根据协议,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在港口作业、综合物流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宁波远洋将结合北部湾港发展需求,在稳定运营现有航线基础上,发挥北部湾港与长三角之间区域互补优势,助力北部湾港扩大业务体量、提升港口货物吞吐量,助力其建设成为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及国际枢纽海港;北部湾港协同宁波远洋通过减少等泊时间,提高作业效率,共同打造精品内贸航线,推动航线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助力宁波远洋扩大运输量、发挥规模优势,成为“领先亚洲、链接全球的综合航运服务商”。
依托于北部湾港在西南地区较为完备的港口网络、宁波远洋在国际、沿海和长江航线布局,以及双方关联港航企业资源,双方积极推进业务合作,按照市场化原则,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港口物流服务,提升竞争力。同时,双方共同加强客户营销,协商开发“精品航线”,提高现有航线密度,增强货源吸引力,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增长。
北部湾港直接控股股东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部港湾是广西沿海主要的公共码头投资运营商,是广西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和国际枢纽海港的主力军。2013年实现钦北防三港整体上市,成为全国率先完成区域港口一体化的企业,经营范围主要覆盖广西南宁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等区域,外贸直航航线主要覆盖东南亚、日韩、北美、南美、南非和太平洋岛国,内贸直航航线可覆盖国内营口、天津、青岛等多个主要港口。
据了解,宁波远洋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金13.08亿元人民币,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08年12月成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0年12月正式启动分拆上市计划,2021年3月完成股份制改革,顺利于2022年12月8日成功登陆沪市主板,成为国内港航企业首家“A拆A”上市公司。
近年来,宁波远洋围绕业务发展需求,科学规划运力配置,持续推动船队向低碳化、智能化迭代升级,不断扩大船队规模与市场竞争力。自2021年3月完成股份制改革以来,宁波远洋已累计完成24艘新船建造,新增载重吨约64万吨。最新数据显示,宁波远洋经营船舶总数已达113艘,集装箱运力突破10万TEU,运力排名全球第2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