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公安局加定交管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重点路口、路段,特别是对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集中及事故多发道路,严管严查酒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非法改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期间,查处朵某某等4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朵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刘某某4名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海东公安交管提示:无证驾驶危害大,侥幸心理不可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
| 编辑:阿顺
| 来源:互助交管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