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5月6日),最高法刚敲定了交通事故赔偿的新规,6月30号起就正式生效!别觉得跟自己没关系——借车给朋友、路边开门撞到人、平时让人蹭个车……这些事,新规全给说清楚了!
借车出去出了事,
车主用不用赔?
亲戚朋友张嘴借车,不借伤面子,借了又怕出事担责,以前这事总扯不清。这次新规直接划了明白线:谁开车谁担主责。车辆出借后,实际控车的是驾驶人,赔偿大头就由驾驶人承担。
只有车主存在明显过错,比如明知车辆有故障、对方无驾照等情况下还出借,才按过错程度担责。说白了,事故责任先算在开车人头上,车主有过错的才按份掏钱,而且俩人赔的总数不会超过受害人的损失,绝对不会让没过错的车主平白背全锅。
“开门杀”事故
保险公司不能再“甩锅”
不管你是骑车、走路还是开车坐车,都懂“开门杀”这事儿多凶险。

↑网络图片
以前开门撞了人,理赔经常扯成麻:保险公司以开门的不是被保险人拒赔,乘客和司机互相推责,最倒霉的还是受害人。
这次新规直接堵死了扯皮的路:只要是车上人员开门致人损害,就算是后排乘客开的门,也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保险公司必须先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赔完不足的,再由开门的乘客和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要是有人故意开门找茬使坏,保险公司赔完了,也能找这个故意的人把钱要回来,绝对不纵容坏人,也绝不委屈受害者。
“搭便车”出事故
司机可以减轻责任
还有咱们常干的“搭便车”,顺路捎同事、朋友,一分钱没收纯好心,可万一出了事故,很容易好心办坏事赔大钱,寒了好人的心。
这次新规给善意稳稳托底:民法典早已明确,无偿搭乘出事故,驾驶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减轻赔偿责任,这次新规进一步细化了判定标准——法院会结合交警事故认定、事故成因、驾驶人具体行为,综合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说白了,规规矩矩开车出的意外,不会让你好心捎人却赔得底朝天;但酒驾、严重超速等违规操作闯的祸,该担的责一点也跑不了,既护善意,也不纵容乱来。
说到底
规矩定得再明白
也不如提前规避风险
尤其是极易酿祸的开门杀
几个小习惯就能避开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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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别图快,优先用反手开门法,用离车门远的手开门,强迫身体转动观察后方路况;也可以先开一条小缝观察示警,确认安全再完全打开。
司机要规范停车,临时停靠尽量贴紧右侧路沿,停稳后务必提醒车内人员,尤其是老人和孩子,观察后再从右侧下车。
骑车、步行路过路边停放的车辆,务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提前减速,别贴着车身猛冲,防范突发开门。
整理自北京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