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西、云南多地相继发布倡议书,号召干部与公职人员带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此举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与讨论。
之所以被热议,不外乎以下几点:
物业费很难收缴,几乎是普遍现象。一方面是物业方抱屈喊冤,另一方面是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而二者的交汇处就是物业费,物业费是双方矛盾的焦点,也是集中体现。
再者,在这个普遍矛盾很难解决的状况下, 希望公职人员带头缴物业费,以期引领风气。
第三,为什么是让公职人员带头?一句话,因为公职人员姓“公”,是公家的人,是吃公家饭的。
我们不说,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社会普遍认知的“公职”主要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等。
这个概念的关键在于“公职”二字。在我们的印象中,在社会观感和社会心理层面,公职人员是工作稳定有保障、收入稳定且高、福利待遇好,以及素质高,进入的门槛比较高的代名词。
不说别的,每年的考公大军都是反映了这一点,可以说,成为公职人员几乎也是择业就业的第一选择。
而另一方面,也因为工作稳定、收入高,等等,也使得公职人员受到的约束也比较多。
比如:这次许多地方让公职人员带头交物业费。
可以这么说,即使是这些地方的公职人员对物业公司不满意,在这种状况下,也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对于公职人员需要保饭碗保岗位,没必要,也不值得为了物业费而与“公职身份”冲突。
即使是此举仅为倡议而非强制。
从这个角度来说,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柴桑区近日均发布相关通知,号召公职人员带头足额缴纳物业费,也不失为解决物业费收取难的一个策略或者是计策。
而且可以说是很精准,因为精准的拿捏住了公职人员的心理。大多数公职人员犯不着为了物业费,而与本单位,与自己的公职人员身份较劲。
也就是说,如此推进物业费难收缴的难谈,的确是有效,但是也有限。
其一,许多公职人员带头交了物业费,未必是本意,是发自内心,而是碍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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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今年倡议,明年倡议,难道是一直倡议下去吗?所以说,此举也难持续。
其三,公职人员带头交物业费,对于解决物业费难收缴难题是扬汤止沸,根本不是什么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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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这可能也是对于物业方服务不到位的一种迁就,是一种让步,甚至是在默许甚至是纵容物业方。可以不改进服务,因为有公务员带头交物业费撑着,在托举。如此是不是保护落后?是在罚优奖劣。是惩罚公职人员,这一优秀群体,在奖励鼓励物业方不思改进服务质量。
等等。
另外,不得不说,作为公职人员本身就应该在引领社会风气方面起着带头作用,而且这种带头作用无处不在。如:带头遵守公共秩序,带头维护公序良俗,带头弘扬新风正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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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比如:五一以后,已经明文规定了,骑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等等。
此外,还有就是要带头义务献血,等等。
总之就是,需要公务人员、公职人员带头的事儿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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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职人员的宗旨和本分就是为人民服务,是面向社会大众,发挥好职能作用。
从这个角度来说,倡议公职人员带头交物业费,仅仅强调了公职人员服务物业方,是把公职人员的作用限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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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公职人员不仅要带头交物业费,还应带头无偿献血、骑电动车戴头盔,等等,所以说,公职人员带头交物业费的倡议很突兀,也让人很费解,对于解决几乎是无解的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所能起到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而且更容易让人对公职人员产生误解。
作为公职人员,你不能凭着工资收入稳定且高就不分青红皂白的、盲目的交物业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