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公交公司停用公交学生卡,当地交通局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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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5:20:57

新京报讯(记者行海洋)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均涉及行政机关未充分履职。其中,重庆市一家公交公司停用公交学生卡,当地交通局被立案调查。

案情显示,2020年2月至2022年9月,重庆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分公司(以下简称“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停止近17000张公交学生卡使用,不退卡内余额,且规定一名家长只能携带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未落实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的规定。

彭水县人民检察院“阿依护苗”热线接到多名学生家长反映上述问题。彭水县为渝东南武陵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在校学生近10万人,山区地势复杂,公交出行依赖度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城市公共交通应当对未成年人实施免费或者优惠票价,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车,《彭水县公交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也规定了未成年人持公交学生卡可以优惠乘车。停用公交学生卡、拒绝退还卡内余额、降低未成年人免费乘车身高标准等行为,损害未成年人出行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彭水县交通局作为该县交通主管部门,负有监管公共汽车客运情况的法定职责,对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侵犯未成年人出行权益的情况,彭水县交通局未依法充分履职。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彭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9月20日依法对彭水县交通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磋商过程中,彭水县交通局承诺在一个月内整改落实。但同时提出,根据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对经营企业执行政府乘车优惠政策所减少的运营收入,应当予以补贴或者补偿。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未依法执行未成年人优惠乘车政策的原因在于彭水县财政未足额补贴票价差额,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协调落实。

2022年9月24日,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向彭水县委、县政府做专题汇报,建议尽快落实票价补贴,补足资金缺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出行权益,保障企业依法有序经营。彭水县政府责成财政局足额拨付补贴资金100余万元。2022年10月1日,渝运集团十五分公司发布公告,恢复使用学生公交卡并执行五折优惠、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费乘车、不再使用的学生公交卡内余额可申请退回。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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