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6月21日消息(记者张学龙)记者从信用中国网站上获悉,日前,长春市状元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空调风机昼夜噪声超出二类区域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5000元罚款。
据悉,长春市状元阁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空调风机产生噪声,经检测最近风机外1米处昼间检测结果为68dB(A),夜间检测结果为52dB(A),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规定的二类噪声功能区昼间、夜间排放限值。

信用中国网站处罚信息(央广网发 网络截图)
长春市状元阁餐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二条“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可能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等,应当采取优化布局、集中排放等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