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将至,一批与你我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即将落地。
日前,人社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什么是超龄劳动者?
顾名思义,就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其中既有退休返聘的技术骨干、行业专家,也有从事保安、家政等工作的基层劳动者。依法提前退休的劳动者也纳入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对象之中。需要说明的是,弹性延迟退休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不在暂行规定适用范围。
当前,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众多,劳动权益面临法律保障不足的问题。发布暂行规定,就是要填补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多被简单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认定为劳务关系,脱离劳动法律保护范畴。暂行规定不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作为劳动保障的唯一标准,而是基于超龄劳动者劳动事实,以保障基本权益为切口,实现精准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说。
暂行规定多方面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报酬方面,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休息休假方面,明确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
工伤保障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认为,这些规定既有助于保护超龄劳动者的身心健康,降低社会风险,也避免给用人单位带来不合理的负担。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对超龄劳动者能够胜任的岗位不设置不合理的年龄限制,同时充分考虑超龄劳动者身心状态,不在可能危害超龄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岗位上招用超龄劳动者。”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文静说,用人单位也应及时与超龄劳动者订立书面用工协议,落实各项权益的保障义务。
不少人关心,超龄劳动者能否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应当如何缴纳?
暂行规定明确,需延长缴费的超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也会进一步优化经办公共服务,畅通信息查询渠道,为延长缴费人员提供清晰指引,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参保缴费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说。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的救济途径,明确将超龄劳动者因基本权益发生的争议纳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程序和劳动监察的范围。
林嘉认为,暂行规定促进实现超龄劳动者“老有所为、劳有所得、权有所护”,也有利于统一行政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法院裁判的标准,并为其他特别劳动群体权益保障提供了可借鉴的法律解决方案。
7月1日起, 我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将个人投资者纳入适用范围,对于个人通过红筹结构进行的返程投资以及其他形式的、以获得股权或控制权为目的的对外直接投资均有影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对闯红灯被罚、开店被吊销执照、工伤不认定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 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此次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补充和明确了几种可复议的事项,比如对被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不服的,也可申请进行行政复议。
《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即2026年7月1日) 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有关规定,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 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根据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对于2025年目录调整中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 贝那鲁肽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等8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6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 过渡期结束后(2026年7月1日起),上述8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7月1日起,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5)(简称“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简称“电池新国标”)将正式实施。
电动汽车安全新国标包括:明确实现“一键断电”的装置为物理断电装置、新增整车刮底要求、修订维修断开装置要求等。
电池新国标包括:修订热扩散测试的技术要求、新增测试项目等。
7月1日起,550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将为引领产业转型发展、保障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人民身心健康、助力国民经济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其中包括:
《交通管理电子证照机动车驾驶证》国家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电子证照的信息、文件要求和照面样式。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通用安全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在控制系统、机械危险防范、安全防护及补充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的光辐射安全要求、测量和危害评估、标记和说明要求等内容。
《公众气象灾害防御行为指南雷电》国家标准规定了公众应对雷电灾害的总体原则、灾前预防、灾中防御及灾后救助的建议等内容。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新华社)